201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經輝縣市人民政府同意,輝縣市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3名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教師153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師43人,職業高中教師10人,小學教師80人,幼兒園教師20人,均為全供事業費開支。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
1、普通高中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學歷者須為當年按本科一批分數線錄取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學歷者第一學歷為本科,地理、生物專業放寬到師范類二本院校。
2、職業高中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本科學歷者須為當年按本科二批分數線錄取的畢業生。
3、小學教師崗位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普通幼兒師范學校畢業生或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限體育、音樂、美術專業),專業對口,具備幼兒園或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3、小學教師崗位原則上要求新鄉市轄區戶籍或新鄉市轄區生源,幼兒園教師崗位原則上要求輝縣市戶籍或輝縣市生源;
4、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崗位為定向崗位,簽訂聘用合同,五年內不準調動;
6、身體健康,能適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7、教師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服務期間的輝縣市特崗教師;
6、其他不符合招聘教師條件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輝縣市青少年活動中心(輝縣市教育局院內)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需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已婚人員需提供計劃生育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鄉鎮、辦事處計生辦蓋章并由分管計生的領導簽字)。
(2)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崗位,不準更改專業崗位。
(3)如果專業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比例3:1時,可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取消或調劑招聘計劃。
(4)報名人員需近期交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張,填寫《201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報名考務費30元。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招聘專業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如在上崗后發現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2014年8月2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30分,教育學10分,教育心理學10分,教育法律法規10分,教師職業道德20分,新課程理念20分。滿分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務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安排。
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河南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河南省“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輝縣市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或參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計劃在輝縣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條件者,最多加10分。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比例為1:1.5)。面試方式是講一節微型課,時間15分鐘,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安排。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疾煲詫彶榭忌鷻n案為主,并進行資格復查。
八、聘用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依照學歷高低,專業對口程度、輝縣戶籍優先、獲獎情況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仍不能確定時,通過加試按成績高低聘用或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要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在輝縣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崗位確定原則:被聘用人員,按專業崗位申報志愿,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和崗位申報情況,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員。對于空缺的崗位,采取第二輪申報崗位志愿辦法確定人員,依次類推,直到崗位滿員。
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屬于在職(含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市人事局 0373-6233226
市教育局 0373-6209106
監督電話:市監察局 0373-6233044
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5日
201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 | |||||||||
用人單位 |
單位性質 |
招聘崗位 |
招聘名額 |
學歷 |
年齡 |
專業 |
職業資格 |
其他 | |
市教育局 |
事業全供 |
普通高中教師(43人) |
語文 |
5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放寬至30周歲以下 |
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崗位專業對口 |
具備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本科學歷者須為當年按本科一批分數線錄取的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學歷者第一學歷為本科,地理、生物專業放寬到師范類二本院校 |
數學 |
5 | ||||||||
英語 |
2 | ||||||||
物理 |
3 | ||||||||
化學 |
5 | ||||||||
政治 |
4 | ||||||||
歷史 |
4 | ||||||||
體育 |
2 | ||||||||
音樂 |
2 | ||||||||
地理 |
6 | ||||||||
生物 |
5 | ||||||||
職業高中教師(10人) |
物理 |
2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放寬至30周歲以下 |
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崗位專業對口 |
不限教師資格證書 |
本科學歷者須為當年按本科二批分數線錄取的畢業生 | ||
計算機 |
2 | ||||||||
汽修 |
2 | ||||||||
烹調 |
1 | ||||||||
旅游 |
1 | ||||||||
數控 |
1 | ||||||||
焊接 |
1 | ||||||||
市教育局 |
事業全供 |
小學教師 (80人) |
語文 |
20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放寬至30周歲以下 |
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崗位專業對口 |
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原則上要求新鄉市轄區市戶籍或新鄉市轄區生源 |
數學 |
20 | ||||||||
英語 |
10 | ||||||||
體育 |
10 | ||||||||
音樂 |
10 | ||||||||
美術 |
10 | ||||||||
幼兒園教師(20人) |
幼教 |
20 |
普通幼兒師范學;蚱胀ǜ叩仍盒?萍耙陨 |
2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歷放寬至30周歲以下 |
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崗位專業對口 |
具備幼兒園或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
?萍耙陨袭厴I生限體育、音樂、美術專業;原則上要求輝縣市戶籍或輝縣市生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