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邛崍市委組織部
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邛崍市教育局關于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綜合素質,為邛崍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跨越提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設置及應聘條件
(一)職位設置
2014年,我市擬引進的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為9名,應聘職位有:邛崍一中教師2名、高埂中學教師1名、平樂中學教師1名、臨邛鎮初級中學教師1名、文昌小學教師1名、南街小學教師1名、北街小學教師1名、西街小學教師1名。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引進的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年齡50周歲以下,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省、市(地、州)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國、省級優秀教師。以上人才需具備高級教師(含小學高級)以上職稱、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教育部“211”或“985”重點院校碩士生、普通高校的博士生以及獲得普通高校碩士生學歷并取得副高級職稱的骨干教師。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9月10日至11月28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熟悉《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見附件)相關內容。報名時,可通過網絡下載并認真準確填寫《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核對確認無誤后發送至電子郵箱:jyrsk00@126.com;也可直接到邛崍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報名表,現場填報。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在報名成功后的1—2個工作日后登陸本人電子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及時打印《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2分,供原件校驗時使用。(采取現場報名的,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現場校驗原件)
(五)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考核引進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時間:201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2.原件校驗地點:邛崍市教育局人事科(邛崍市臨邛鎮天慶街208號),聯系電話:028-88767177。
3.原件校驗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反映其學術及科研成果的相關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2)1寸免冠近照2張。
(3)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
(4)《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2份。
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核
(一)領取《考核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領取《考核通知書》,并按要求在考核當天持《考核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按時參加考核。
(二)考核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核通知書》。
(三)考核方式:主要通過聽取應聘者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專業試講、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四、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結果確定擬考察人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為考察對象。同一職位有多人應聘的,根據考核得分的高低,按照高分優先的原則確定本職位擬考察對象,未被確定為本職位考察對象的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在其它空缺職位中調整,擬調整職位的應聘者須考核合格并滿足該職位條件要求。
(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察方式。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聽取被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黨組織情況介紹等形式。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由教育局組織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聘用
(一)對考核、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辦理人事(調動)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待遇
(一)新引進的省特級教師,自來我市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5年內每人每月發給2000元的“人才津貼”;給予安家補貼40萬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8萬元)。
(二)新引進的市(地、州)特級教師,自來我市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5年內每人每月發給1500元的“人才津貼”;給予安家補貼10萬元(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萬元)。
(三)新引進的國、省級優秀教師和教育類省、市學科帶頭人,自來我市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5年內每人每月分別發給1200元、800元的“人才津貼”。
(四)新引進的取得學位證書的博士生、獲得高校碩士生學歷,且取得副高級職稱的骨干教師,自來我市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按照《邛崍市高層次人才引進試行辦法》的要求給予相應待遇。
(五)新引進的教育部“211”或“985”重點院校碩士生,自來我市公辦學校工作之日起,根據《邛崍市面向重點院校畢業生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辦法(試行)》的規定給予相應待遇。
(六)以上引進的教育專業高級人才安家費用及其他優惠政策以最高標準為準,不重復享受。引進的教育專業高級人才的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學問題,按本地政策規定予以解決。
八、管理
(一)引進的人才在邛崍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每月津貼及安家補貼,經考核合格發放。
(二)新引進的取得學位證書的博士生、取得碩士生學歷,且取得副高級職稱的骨干教師以及教育部“211”“985”或重點院校碩士生,試用期為一年(待遇不變)。試用期間實行每月考核制度,由用人單位在月末對引進人才進行月考核,并將考核意見提交邛崍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解聘意見,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
(三)引進的人才因個人原因未履行相關協議或當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取消其享受的相關待遇。5年內辭職或調離我市的,將追繳已發放的激勵補貼,并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九、咨詢及監督
為保證本次公開考核引進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核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邛崍市紀委(監察局)對考核引進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邛崍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8767177
監督電話:028-88791933
附件:邛崍市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考核引進高層次高素質教育人才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