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特崗教師職業解讀
什么是特崗計劃?
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編辦下發《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聯合啟動實施“特崗計劃”,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兩基”攻堅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特崗教師聘期3年。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初中,適當兼顧鄉鎮中心學校。
實施范圍?
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為中西部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原“兩基”攻堅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部分團場)、納入國家西部開發計劃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數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區一些有特殊困難的邊境縣、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
2011年全國實施“特崗計劃”的省區共申報設立5.6萬個特崗教師崗位。
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應屆師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4.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工資待遇
·特設崗位教師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中央財政按人均年1.896萬元的標準撥付。凡特設崗位教師工資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萬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擔工資支出。
·它津貼補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收入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同時提供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保險。
戶檔管理
·聘任期間,特設崗位教師的戶口和檔案的管理,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
服務期滿后就業
·聘任期為3年,鼓勵期滿后繼續扎根基層從事農村教育事業。
·聘期結束后可留在當地任教。
·重新擇業的,各地要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幫助。
·可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去年(2011年)各省報名日期
地區 | 報名時間(2011年) |
吉林省 | 6.1-6.10 |
河北省 | 6.1-6.15 |
山西省 | 5.18-5.28 |
黑龍江省 | 6.23-6.30 |
河南省 | 5.30-6.8 |
江西省 | 5.17-5.24 |
湖北省 | - |
湖南省 | 4.24-4.29 |
安徽省 | 5.18-5.31 |
海南省 | 6.1-6.5 |
重慶市 | - |
四川省 | 4.28-5.7 |
新疆 | 5.30-6.7 |
貴州省 | 5.13-5.17 |
云南省 | 5.23-6.3 |
廣西 | 6.13-6.23 |
甘肅省 | 6.2-6.5 |
青海省 | 5.30-6.8 |
內蒙古 | 5.5-5.15 |
寧夏 | 5.6-5.11 |
陜西省 | 截止至6.10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6.2-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