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條件
本次招聘共有7所學校,具體招聘學校、職位(學科)、人數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2。
應聘人員應具備公告及職位(學科)規定的招聘條件: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具有創新精神和奉獻精神。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生源、戶籍不限。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應聘者同時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部屬師范院校畢業生。
②浙江省省級優秀畢業生(含校級5%學子英才畢業生,應由所在學校出具已具備省級優秀畢業生和校級5%學子英才證明)。
③浙江省內高校師范類優秀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至少取得一次校級三等及以上獎學金,需提供相關獎學金證書)。
④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3.符合公告規定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應聘者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研究生學歷的,還須取得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畢業證書、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二、招聘原則、辦法和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2日9:00~13:00。
2.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田家炳教學樓17幢二樓212室。
3.報名要求:應聘者需帶近期免冠1寸照1張,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師范生證明、省級優秀畢業生(或校級5%學子英才)證明、校級獎學金證書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有普通話、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或其他榮譽證書的,也可提供。
4.應聘者按學科進行報名,在簽約階段明確職位。
5.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學科)指標數之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學科)招聘指標。
(二)筆試
筆試初定于2014年12月12日(報名當天)在浙江師范大學內舉行。具體時間、地點以報名時通知為準。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百分制。報考人員同時攜帶筆試通知單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及2B鉛筆、橡皮,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2014年12月13日上午8點在浙江師范大學5幢研究生樓一樓公告欄內公布。同時,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教師公告”欄(下同)和鄞州教育網(www.yzjy.gov.cn)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試暫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上午在浙江師范大學5幢研究生樓一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簽約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成績高者為簽約對象。
(四)簽約
簽約時間擬定于2014年12月13日下午1點進行。應聘者按其報考學科選擇職位,若有放棄的可在該學科招聘指標數2倍內依次遞補。完成職位選擇的應聘者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
簽約人員參加由鄞州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定。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考察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
2015學年開學前,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應聘職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87525740、87525748
監督電話:87525252
附件:1.2015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需求表
2.招聘學科及專業要求
3.2015學年鄞州區教育系統第一批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4.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