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旗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優化我旗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自治區人事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內人發[2009]83號)精神,經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2014年我旗部分事業單位需要補充的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財政系統
1、鄉鎮財政所財會崗位11人。
2、鄉鎮財政所工程造價崗位1人。
(二)教育系統
第二民族幼兒園教師崗位1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莫旗戶籍(截止2014年12月22日前)或高考時具有莫旗戶籍。在莫旗服務期滿和正在服務的“三支一扶”、人才儲備、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社區民生志愿者等基層服務人員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需由服務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5、年齡要求:
報考鄉鎮財政所崗位: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幼師崗位: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學前教育專業全日制本科學歷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莫旗戶籍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經自治區教育廳統一招生,目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生,幼師專業考生可直接報名。
6、專業及崗位要求:
財政系統專業及崗位要求:
鄉鎮財政所財會崗位:財政金融類、財務會計類;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鄉鎮財政所工程造價崗位:工程造價、工程造價管理等工程造價專業;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教育系統專業及崗位條件要求:
第二民族幼兒園教師崗位:幼師專業、學前教育專業,且具有教師資格證;
幼師專業崗位學歷要求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應往屆幼師畢業生,包括中專學校的幼兒教育專業。
學前教育專業崗位學歷要求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未取得相應學歷的在校學生;
2、現役軍人;
3、涉案在查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6、旗內機關、差額全額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或筆試加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相應事宜均在莫旗新聞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一)發布公告
通過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4日。
2、報名地點:旗人才交流中心(旗政府3號樓二樓大廳)。
3、報名電話:0470—4686146
4、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并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近期二寸同一底版免冠彩照4張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相關從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學籍檔案及所需出具的證明;2014年事業單位考試報名表2份(登錄莫力達瓦新聞網(http://mldw.nmgnews.com.cn/)公示公告欄自行下載符合相關條件的報名表)。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考聘用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審查通過后方可報名,報名費20元,考務費200元,合計220元。
6、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于2014年12月26日到旗政府3號樓二樓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責任自負。
(三)組織考試
1、考試由旗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試形式財政系統為筆試,教育系統為筆試加面試(各占50%),筆試試卷為百分制。財政系統統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加分確定考生總成績;教育系統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加分確定考生總成績。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人社局,招聘考試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2、開考比例為1:3 ,報考人員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招聘數量或取消招聘崗位。
3、教育系統面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的比例進入面試。
4、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蒙古族考生報考財政系統加2.5分直接計入總成績,報考教育系統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加2.5分,分別計入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
(四)、考試和成績公布
1、考試地點和時間:
筆試地點:尼爾基第二中學。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8日,上午8:30--10:30。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無法錄取時,需加試(筆試)后確定擬錄人選。
3、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0分。
四、錄用和體檢
1、確定擬錄用人選。按照招聘崗位和崗位數量,根據考生總成績和審查結果,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用。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無法錄取時,需加試(筆試)后確定擬錄人選。
2、體檢。根據招聘崗位擬錄用人選,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參加該崗位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者)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結果,對擬聘人員的相關信息在莫旗新聞網、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同時公布旗監察局、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過期舉報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有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鄉鎮財政所財會崗位的考生,考試被錄用后,必須在應聘后二年內考取會計從業資格,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八、紀律問題
1、加強考務工作。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嚴禁考試之機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和防止把關不嚴的現象,真正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品行端正的優秀人才充實到我旗事業單位人才隊伍中。對于違反組織紀律、搞不正之風、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2、如果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即取消考試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報考莫旗公開招聘的任何考試。
3、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九、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0470-4626183(紀檢委)
十、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莫旗新聞網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關信息。
本簡章由莫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莫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莫旗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