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0〕74號)、《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0〕10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誕生于1951年,是全國知名的且最早成立的幼兒師范學校之一,是天津市教委直屬學校,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全國師范院校逐漸由本科、專科、中專三級過渡到本科、專科二級的精神指導下,結合天津作為直轄市,北方的重要經濟中心、國際港口大都市的現狀,天津市委、市政府統一布署,在天津市教委領導下,由天津師大在2001年組成以天津幼師為班底的天津師大學前教育學院,2008年承擔天津師大高職學院職能,從而形成“一套人馬,三塊牌子”的辦學模式。天津幼師還同時擔負著天津市幼兒師資培訓中心、天津市幼兒教育職工中專的辦學任務。建校63年來,天津幼師培養了12000多名合格畢業生,培訓了來自全國19省市的14000多名在職幼兒教師。學校聲譽好,畢業生搶手,始終以高就業率贏得社會認可。學校為天津市乃至全國的幼兒教育事業作出了貢獻。
二、招聘原則
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校本部招聘專業教師3名,其中:學前教育專業1名、體育專業1名、音樂專業1名。
附屬幼兒園招聘學前教育專業教師1名。
四、招聘范圍與對象
校本部教師崗位招聘國內外2015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大學畢業生。
附屬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國內外2015屆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大學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35周歲以下(博士年齡放寬至40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非農業戶口;
4.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7.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一《2015年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人員信息表》。
六、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報招聘方案
我校在經過核準備案的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制定招聘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二)發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個工作日)
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校園網(http://ysh.muxingchina.com/)、天津師大學前教育學院校園網(http://cece.muxingchina.com/)以及相關高校就業指導網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2015年3月9日-3月20日)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電子簡歷(電子簡歷應含本人簡歷、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2015年應聘人員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證明及其它材料)存入文件夾后制成壓縮文件,壓縮文件名和郵件主題為“校本部/附幼-應聘崗位-姓名-學歷”(如:校本部-學前教育教師-張三-研究生)發送至tjyszp@126.com。
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向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發送《辭謝通知書》,向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發送《筆試通知單》,并在校園網(http://ysh.muxingchina.com/)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四)考試(2015年4月-5月,具體時間見學校網站公告)
1.筆試:收到筆試通知的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及下載打印的《筆試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學校校園網(http://ysh.muxingchina.com/)公布。
2.資格原件審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我校進行資格原件審核: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身份證、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所在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畢業生推薦表、戶口本、身份證、成績單、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往就讀大學的,攜帶大學集體戶口頁或學校畢業生管理部門出具的集體戶口證明);
資格原件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的資格,從報考本職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面試分三部分進行:一是無領導小組討論,進入面試的考生,依據現場命題展開討論,由考官根據考生現場表現給出分數;二是授課,考生面向學生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情況給出分數;三是答辯及技能考查,考生回答綜合素質考察組的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官根據回答問題的情況給出分數并按要求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含說課)。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績2:4:4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
4.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及格線,超過及格線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前。考試成績確定后,我校在7個工作日內在校園網公布考試成績及實習人員名單。
(五)考察(2015年5月-6月)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安排入校考察至少兩周時間。考察期間要進入系或部門進行素質考察并繼續安排試講。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小組根據試講及考察情況,確定聘用人選,報校領導班子審批。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學校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
(六)體檢(2015年6月)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七)公示(2015年6月)
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報批與備案(2015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后將擬聘人員情況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九)聘用(2015年6月)
學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紀律與監督
(一)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二)我校2015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制止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學校負責人員違反規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違反招聘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7425319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7414351,聯系人:尚老師
附件:《2015年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天津市幼兒師范學校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年齡 |
崗位資格條件 |
備注 | ||||||||
學科專業 |
學歷 |
學位 |
知識 要求 |
能力 要求 |
身體 條件 |
性格 要求 |
任職 資格 | |||||
校 本 部 |
學前教育教師 (專技崗位) |
1人 |
35歲以下 (博士可 放寬到40周歲) |
學前教育等相關專業 |
2015屆研究生 |
2015屆碩士及 以上 |
具有深厚的學科專業素養以及一定的教育學、心理學知識 |
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能力;溝通能力 |
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
性格開朗、具有良好的合作傾向及團隊意識 |
取得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 |
每人限報一崗 |
體育教師 (專技崗位) |
1人 |
體育等相關專業專業 | ||||||||||
音樂教師 (專技崗位) |
1人 |
音樂等相關專業專業 | ||||||||||
附 幼 |
學前教育教師 (專技崗位) |
1人 |
學前教育等相關專業 |
研究生 |
碩士及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