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即墨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5]4號)文件要求,即墨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343人(詳見《2015年即墨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即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委培生、定向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網上初審時間: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網上繳費時間: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2.應聘人員根據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的學科,按專業或學科對口的原則,報考相應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請在“已取得證書情況”欄注明教師資格證書、學段、學科,如“教師資格證書:高中語文”;最高學歷為非師范類的應聘人員,使用師范類學歷及專業報考的,須在備注欄中注明其師范類學歷學習的時間、院校、專業、學歷及是否師范類,如“2000.07-2004.07曲阜師范大學英語本科師范類”;2005年即墨市公開選招的且現在崗的農村學校聘用制教師請在備注欄中注明“2005年即墨市農村學校聘用制教師”及現工作單位;其他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網上報名填報信息中沒有的欄目,請務必在備注欄中填寫清楚,否則初審不能通過。
3.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
4.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5.繳費和打印準考證。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5月22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需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缺一不可),請妥善保管。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然后于4月25日9:00—11:30到即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即墨市德馨大廈613室)辦理退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現場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6.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計劃將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告,請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
(二)資格審查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須由本人提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驗原件,留復印件,一律用A4紙復印)。
①往屆(指2014屆及以前)畢業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報到證、畢業證書(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非英語專業畢業生使用學科為“外語”教師資格證報考“英語”教師的,須提供加蓋檔案部門公章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以證明學科為英語)、二代身份證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為非師范類的應聘人員,使用師范類學歷及專業報考的,因報到證沒有加蓋山東省教育廳或地市等教育主管印章不能證明為師范類,除提供相應畢業證書外,還需提供師范學歷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注:省內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報到證應為省教育廳印章,省外院校師范類畢業生畢業時應到省教育廳或地市等教育主管部門報到并加蓋相應印章,且報到部門應為教育部門)。
②2015年應屆畢業生若不能提供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原件,須提交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章的《畢業生推薦表》和學校出具的專業、學歷、學位、是否師范類畢業生以及現實表現等情況證明,以及本人筆試準考證、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為外語的要求同上)、二代身份證及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受戶籍限制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和父母的戶口簿(如果畢業生父母的戶口簿不能證明父母與畢業生關系的,需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父母與畢業生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④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需提交用人單位和縣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
⑤報考足球教師、游泳教師崗位人員需提供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請將《畢業生推薦表》、學校出具的專業、學歷、學位、是否師范類畢業生以及現實表現等情況證明的原件和其它證件的復印件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上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不裝訂,一并上交)。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3.應聘人員在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