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金山中學、高級中學赴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潮州市金山中學、高級中學定于2015年5月12日在華南師范大學公開招聘2015年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及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2015年全日制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且本科階段為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需具有教師資格證);2015年應屆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需取得學士學位)。
(二)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應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具體資格條件和招聘崗位見附件:《潮州市直屬部分學校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2015年教師職位表》。
(三)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擇優的原則,按應聘者報考科目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成績不及格者(總分100分,不滿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不予錄用。具體分配優先考慮應聘者的志愿。聘用人員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報名
1、應聘者報名時須帶齊如下資料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③ 個人簡歷;
④本科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報名時報名者要保證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如因個人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失實,取消應聘資格。
2、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 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
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一樓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五)資格審查
潮州市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提供資料(包括成績、獲獎等表現情況)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與潮州市教育局簽訂意向書,同時確定為參加教育教學水平能力考試對象。
(六)考試
1、考試時間:定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進行。考生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考試或中途擅離考場者視為放棄考試。
2、考試形式及內容:考試以面試形式測試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能力。內容包括本學科基礎課程的教學內容、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學常規、教學技能等。主要考查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專業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等。
潮州市教育局和具體用人單位根據應聘者的成績,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七)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的擬聘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八)考核
潮州市教育局和具體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成績等綜合情況。
(九)公示
體檢和考核合格者,同時在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 (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網(www.gdczedu.net)公示7天。
(十) 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潮州市直屬學校聘用的事業編制人員。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須在約定期限內帶齊證件(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到潮州市教育局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證件材料不齊全者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2805015
附:
潮州市直屬部分學校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2015年教師職位表.rar
潮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4日
潮州市直屬部分學校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2015年教師職位表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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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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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心理健康教育 |
化 學 |
合 計 |
學歷及其它要求 | ||||||||
金山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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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且本科階段為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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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學士 | ||||||||||||
高級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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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且本科階段為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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