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長安中心幼兒園、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2015年教師招聘簡章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惠山區教育局和惠山經濟開發區(長安街道)同意,長安中心幼兒園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幼兒園教師(非公辦),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幼兒園教師(非公辦),具體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和團隊合作精神。熱愛幼教事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2、具有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并取得教師資格。
3、具有音樂、美術等特長或者具有幼兒園工作經驗的優先錄用。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2)報名地址和電話:
無錫市長安中心幼兒園
地址:長安石新路長安大橋堍,咨詢電話:13951511080,聯系人姚老師。
無錫市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
地址:無錫市惠山區長安街道堰新家園82號,咨詢電話:15251509584,聯系人鄧明亞。
(3)報名須知:
①2015年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報名。
②在職教師和往屆師范畢業生(30周歲以下):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報名。
報名時請提供個人自薦材料和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應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實有效,對違反考核紀律或涉及偽造、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應聘者,一律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核:(時間為7月8日)
(1)專業技能:自彈自唱(當場抽簽)、舞蹈(自行準備)、繪畫(當場命題)。
(2)課堂教學:自行準備。
在職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已取得幼兒園縣區級以上骨干稱號等榮譽的優先錄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在規定時間內到長安中心幼兒園、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報到,辦理相關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分別與長安中心幼兒園、長安中心第二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由長安中心幼兒園、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統一分配,享受幼兒園聘用教師待遇,按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障費用。
3、新聘用人員均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并且考核合格的,則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擇業。
四、本簡章由無錫市長安中心幼兒園、長安第二中心幼兒園負責解釋。
無錫市惠山區長安街道辦事處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