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英語和幼兒園教師面試辦法
一、面試形式與計分辦法
(一)英語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
(二)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上課占50分,技能測試占50分(其中彈唱20分、繪畫20分、特長10分)。
當總成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當面試成績并列時,按上課、彈唱、繪畫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二、考試安排
(一)英語崗位安排
上課:5月18日下午12:30點名抽簽,上課學生七年級,備課60分鐘,上課20分鐘。
地點:東港中學實驗樓3樓(東港靈秀街91號)。
(二)幼兒園教師崗位安排
上課:5月19日上午6:50點名抽簽,根據指定內容,備課45分鐘,上課10分鐘。
技能測試:5月19日下午12:30點名抽簽。繪畫用品由試場提供,時間30分鐘;彈唱和特長項目考試時間8分鐘(彈唱和特長各4分鐘),測試現場提供鋼琴、光盤播放器,特長項目為聲樂、器樂(除鋼琴外)、舞蹈、手工工藝等,由考生自選一項,內容自定,所需用品自帶。
地點:區中心幼兒園(東港海華路41號)。
說明:考生隨帶身份證,考試用筆(藍、黑色)。
三、其它
所有考試成績均現場公布,并于當晚在普陀教育網通知公告欄公布。
考試遲到視作放棄。
以上考試時間及地點如有變動,會在普陀教育網上及時通知,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請各應聘人員沿途注意安全,外地學生請提早到普陀,以免延誤報到考試。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