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統各單位,社會人員:
現將《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的通知》(閩教人[2015]42號)和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15〕54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從2015年1月起,我省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在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滿足各類申請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需求。教師資格申請,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中國教師資格網)。2015年春季網報時間為6月1-3日,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3-5日;2015年秋季網報時間為10月12-14日,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14-16日,體檢及證書領取時間將另行下文通知。具體教師資格認定的范圍和對象、日程安排、網上報名流程、現場確認應攜帶的材料清單及整理要求,以及有關政策說明等詳見附件。
晉江市現場確認點為晉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晉江市梅嶺街道南山路112號(舊黨校內),聯系電話:0595-85660294。
(主動公開)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的通知
2.關于做好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晉江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
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通知》(閩教人〔2014〕86號)和《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閩教人〔2015〕42號),為做好2015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對象
2015年在福建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三)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條件,并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取得《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建省的中國公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并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基本素質和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時間
今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春季5月7日至7月30日,秋季9月11日至12月10日。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情況進行安排,并通過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今年5-7月,中國教師資格網和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8:00-18: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四、認定程序
1.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進行網上申報,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2.現場確認(受理)。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
3.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4.頒發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申請材料
(一)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還應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福建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屬于福建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嚴把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要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定條件、程序和權限開展工作。強化申請人員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表現。對申請人員提交的材料要逐一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發現的假學歷證書、假普通話等級證書等造假材料,應予收繳并報我廳人事處備案。
2.統籌安排各類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今年起我省全面實施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為促進教師資格考試從“省考”到“國考”的平穩過渡,2015年至2016年期間,符合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條件的申請人,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資格考試面試。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今年起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不再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取消測試環節后,各地應集中力量,確保在春、秋兩季各開展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滿足各類申請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需求。
3.使用好信息管理系統。各地要科學設置信息系統中的認定起止時間,網報時間不宜過短,同時認定工作結束前應及時做好數據核查、證書簽發日期確認和導出打印數據等工作。按照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要求,信息系統鎖定后不再對各認定機構開放,各地一定要嚴格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但是,信息系統中的證書管理、歷史數據管理等其它功能全年開放。
4.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統籌協調本地區認定工作,增強工作主動性,提倡人性化服務,優化流程、簡便手續,保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及時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要加大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對新政策、新規定的學習和掌握,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制觀念、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隊伍。
聯系人:嚴必鋒、許四清 電 話:0591-87091527、87091281
電子郵箱:jytrs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廳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