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時間、地點報名審核合格后通知。
2.面試形式:
①說課,按照考生報考崗位抽取課題(普高、職高、幼教相應學科),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備課后說課。
②參加說課的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說課。
③面試總分為100分,占考核總成績的80﹪,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各崗位聘用人員面試成績最低分數不得低于60分,若該崗位無達到60分者,則取消該崗位聘用名額。
④說課使用教材:普高為現行人教版普高教材,職教非師范專業學科使用對應的現行職業教育教材,學期教育為現行教材(考試所使用的教材、教參、紙、筆等用具均自備)
3. 面試成績公布:考試總成績=面試80﹪+資料審核20%。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將于面試結束三個工作日內在鹽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鹽源縣教育局網上公布,同時公布擬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名單。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崗位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等額確定意向協議人員,若同一崗位選聘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意向人員名次,若面試成績再次并列則由考核小組研究后確定。
崗位選擇按照考生考核總成績排名自由選擇聘用單位后簽訂就業協議(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的可依次遞補),協議約定在鹽源縣的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一年)。
六、體檢
對簽訂就業協議的應聘者在主管部門報到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時間后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標準除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外,擬聘人員還需進行尿檢。初次體檢(含尿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向縣人力資源部門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察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確認。
八、遞補
同一崗位聘用人員因本人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額,由縣人社局在30日內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九、公示
通過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合格,擬定聘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服務年限協議書》, 按照《涼山州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對違反聘用合同及協議人員給予解聘。2015年應屆畢業生凡經聘用務必于2015 年9月30日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及真實有效的學籍檔案予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驗證,否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新聘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工資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十一、培訓
根據省、州有關規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十二、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整個考核聘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鹽源縣考核聘用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縣紀委、縣監察局對整個考核聘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整個考核聘用工作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在報名時向招聘單位和有關人員咨詢
本公告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四、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18181223366
鹽源縣教育局
0834-6367666 18908156031
監督舉報電話:
鹽源縣紀委、監察局 0834-6369999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260
鹽源縣教育局紀檢室 0834-6366229
附件: 《鹽源縣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源縣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鹽源縣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