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縣2015年面向農村學校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進城任教公告
為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科學配置教師資源,根據《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利辛縣中小學師資隊伍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及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農村學校擇優選調一批中小學教師到城區缺編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及條件
(一)選調計劃
2015年計劃公開選調170名農村在編在崗教師,其中初中61名、小學109名(選調崗位見附件)。
(二)選調條件
1、在利辛縣農村學校任教滿6年(2009年9月1日前任教)、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符合崗位條件的在編教師。
2、近3年內,凡脫離教學一線、師德考核不合格一次以上、因違規違紀受到處分者不得申報;所在學校嚴重缺編(缺編50%以上)、年度內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其他情況情節嚴重被市級以上行政部門通報批評(以正式文件為準)的不得申報。
3、縣直學校、城關鎮城區內學校教師和在城區公、民辦學校支教教師不得報考。
二、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亳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zrsks.org.cn/)。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2日9:00至6月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亳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調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一經通過資格審查不得更改,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工作由利辛縣教育局負責,統一在亳州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6月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亳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二)日常業務考核
日常業務考核主要內容為2014-2015學年度教師出勤率、所任教班級學科成績、所任教班級學生鞏固率、教科研成果和民主測評等,由各學校根據《利辛縣教師輪崗交流實施方案》中有關規定考核打分,考核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1日。所任教班級學科成績以2014-2015學年度第一學期質量檢測結果為準。該項考核滿分為100分。
(三)業務知識與能力測試
1.報考人員可于6月16日至6月19日從亳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具體考點、考場見準考證。
2.業務知識與能力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測試時間為2015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憑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3.業務知識與能力測試內容及分數設置:業務知識和能力測試分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為100分。教育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師德修養等,占該項總分的30%;專業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對學科教材的理解、教學設計、案例分析、本學科專業知識,占該項總分的70%。
(四)成績合成
日常業務考核成績按照35%、筆試成績按照6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總成績將在6月28日左右在亳州市人事考試網、利辛教育網上進行公示。
(五)資格復審
按同類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入圍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高低確定入圍人員。資格復審的內容包括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準考證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資格復審后出現的空缺,在報考同類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六)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列為擬選調對象,在亳州市人事考試網、利辛教育網進行公示。經公示后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七)選崗及調動
1.資格復審并公示合格的人員,按報考類別和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2.選崗后的選調人員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隨時取消其資格。
(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發現頂考、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5年內不準參加同類型考試。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8800222
附件:利辛縣2015年面向農村學校選調崗位計劃(點擊查看)
利辛縣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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