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彭澤縣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前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的通知
根據《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相關要求,對資格審查中因資格不符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了遞補,遞補人員名單(點擊下載:具體名單見附件)已在彭澤教育網上公布。現將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7月 10 日
二、資格審查地點:彭澤縣教育局人事股(博吾學校旁),教育局聯系電話:07927199299;人社局聯系電話:07925666535。
三、資格審查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可委托辦理):
(一)屬高校畢業生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2015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和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正在辦理的證明材料(證明樣式見附件3),及考生本人親筆書寫的承諾書(模板見附件4);
5. 教師資格證(2015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證明,要求注明教師資格證書的層次和學科);
6.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
7.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二)屬在職教師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
5. 教師資格證;
6. 職稱資格證;
7.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
8. 正式在編教師,需在原單位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同意報考和任教經歷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5);
9.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三)限本省統一招募的2015年及以前服務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或農村特崗教師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
1. 本人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 筆試準考證;
3. 身份證;
4. 畢業證,需要學位證的請提供學位證;
5. 教師資格證;
6. 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按照招聘公告中的崗位要求提供材料);
7. 服務期滿后的正式在職教師,需在原單位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同意報考和任教經歷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5);
8. 服務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或農村特崗教師,需提供服務期滿的合格證書;(其中,2015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2015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2015年服務期滿的農村特崗教師考生,需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9. 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四、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五、對資格審查不合格和未送審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將在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九江教育網上公布。面試公告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九江教育網。
六、請各位考生保持電話暢通,以便聯系,因考生電話不暢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附件(點擊下載):遞補人員名單
彭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彭澤縣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