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贛州市市直中學參加2015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調劑入闈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按照筆試總成績(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成績之和),已由省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了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含調劑入闈人員)。為做好此部分人員的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時間
1.首批(含調劑)入闈面試考生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遞補入闈面試考生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學校 |
資格復審地點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贛州中學 |
贛州中學辦公樓一樓值班室(章江新區贛康路20號) |
汪建生 |
13576688894 |
贛州一中 |
贛州一中兼善樓四樓會議室(厚德路45號) |
杜紅芳 |
13507079792 |
贛州三中 |
贛州三中(本部)科研樓 7樓黨政辦(青年路30號) |
張曉林 |
13870778239 |
贛州四中 |
贛州四中行知樓二樓 黨政辦公室(健康路53號) |
司馬雄偉 |
13767744661 |
(三)現場資格復審必須提供的材料
現場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也可委托他人前來),并按順序進行整理(原件)和裝訂(復印件統一用A4紙格式)。
1.應屆畢業生:
(1)本人親筆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
(4)學歷證,所報崗位需要學位證的請同時提供學位證;
(5)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就業報到證;
(6)教師資格證(2015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格式見附件1);
(7)招聘職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請認真對照招聘公告中的職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8)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張;
(9)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在資格復審時當場簽名。
2.在職人員:
(1)本人親筆簽名的招聘考試報名表(請在考試報名系統中打印);
(2)筆試準考證;
(3)身份證;
(4)學歷證,所報崗位需要學位證的請同時提供學位證;
(5)教師資格證;
(6)任教學科及年限證明(校醫崗位為工作崗位及年限證明);
(7)職稱證和聘書;
(8)崗位條件要求“在編在崗教師”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
(9)招聘公告中職位表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請認真對照招聘公告中的職位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0)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張;
(11)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在資格復審時當場簽名。
(四)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各招聘崗位的具體崗位條件。對已參加考試且入闈面試者,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則取消面試資格。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上述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2.對資格復審中因資格不符或考生放棄被取消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遞補出現并列分數時一并入闈。遞補人員因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將不再繼續遞補。
二、面試工作
(一)面試時間
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正式開始。
(二)面試地點
贛州四中(健康路53號)。
(三)面試方式
1.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和答辯方式進行。每位考生說課和答辯時間共15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主要對處理教學重點難點、教法運用、學法指導、教育技術手段應用、板書以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儀表舉止及專業素養等進行評定。
2.校醫崗位面試采取答辯方式進行。每位考生答辯時間為15分鐘,主要對臨床醫學理論知識及應用,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儀表舉止及專業素養等進行評定。
3.應聘高中教師職位者說課內容統一使用高一年級教材,具體為: 語文、化學、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人民出版社;心理健康教育:江西高校出版社。應聘初中語文、英語教師職位者說課內容統一使用初二年級(八年級)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應聘初中化學教師職位者說課內容統一使用初三年級(九年級)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
(四)面試有關要求
1.務請各位面試考生憑面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于面試當天上午8:00到贛州四中相應休息室集中,8:15以前未入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缺席、遲到或違紀的考生,其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2.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中,根據考生最后總成績折合百分制成績(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最后總成績折合百分制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入選)。
3.面試等有關事宜,請考生近期關注贛州教育網。
附件:
1. 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格式)點擊打開鏈接;
2.誠信報考承諾書(格式)點擊打開鏈接
贛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