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2015年公開自主招聘縣城高中學校教師工作實施方案公告
根據我縣普通高中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自主招聘10名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畢業生。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教學,認真貫徹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三)有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身體健康,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屬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歷屆本科畢業生;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江西師大師范類專業優秀本科畢業生;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在學校期間受過校紀處分者;
2.正在立案審查或因違法違紀受過處理者;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4、本縣在編人員。
二、招聘人數
共招聘縣城高中教師10名。其中寧都中學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1名,共7名;寧師中學語文1名,數學1名,物理1名,共3名。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3月3月31 日前到寧都縣教育局人事股(寧都縣梅江鎮環西南路37號)報名。不接受電話和網上報名,需于報名現場采集照片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31日下午5時,逾期不再補報。不收報名費。
2.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要提供以下原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在籍證明)。優秀畢業生須提供證書原件或學校出具的證明,已婚報名者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3.報名現場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預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4.報名時只確定報考學科,不確定學校意向。
(二)面試(100分)
1.面試時間:4月10 日。
2. 面試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 面試方式:采用上課方式,每位考生上課時間30分鐘。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錄用辦法
1.4月11 日公布面試成績,同時公布成績排名順序和預錄人員名單,并公示5個工作日。
2.預錄辦法。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數與預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各學科預錄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取。在預錄過程中,如擬錄用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則按以下次序確定排名:①第一學歷高,②畢業時間長。
3. 體檢。公示期間將組織預錄人員進行體檢。
4. 簽訂錄用協議。公示后如無異議、體檢合格者,于4月 20日前到寧都縣教育局人事股簽訂錄用到寧都縣城普通高中學校任教的協議。逾期未簽約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5、崗位確定。8月10日前,已簽錄用協議的人員分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寧都中學、寧師中學崗位。允許面試成績較高者自主選擇寧師中學崗位。
6、缺額補錄辦法。若某學科遇有被預錄人員放棄錄用,則按該學科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補錄。
若遇有某學科無人報名或報名者面試不合格或面試合格者放棄錄用等,出現學科招聘計劃未完成情況,則該學科未完成的計劃均衡調劑給寧都中學和寧師中學其它學科使用,追加計劃的學科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
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一律不予補錄。
錄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編制管理。
四、其它
本方案解釋權歸寧都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寧都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