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現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為使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應歷屆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計劃
教師招聘的學科崗位總計128個。具體學科崗位詳見《大余縣2015年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
(3)年齡在3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幼兒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所報考的崗位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學科二者之一一致。
④戶籍:不限。
(2)小學教師崗位(含特殊教育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所報考的崗位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學科二者之一一致。其中,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者,所報崗位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
④戶籍條件:除特殊教育崗位外,其余崗位報考者應具有大余戶籍。
(3)初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5年8月15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所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4)普通高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第一學歷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學歷(專升本、專轉本等?破瘘c的除外)。
②資格條件:高中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5年8月15前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所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5)職業中專烹飪、數控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中級以上技工證書和高中教師資格證;
③戶籍條件:不限。
3.優惠政策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者,年齡可放寬至35歲(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這類人員,經面試合格后可擇優直接錄用。
(2)職業中專數控、烹飪教師崗位報考者年齡放寬至35歲(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新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直接轉正定級工資待遇。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分管人事的領導為成員的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教師招聘的各項工作。
(二)發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崗位、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及招聘辦法等。
(三)直接考核聘用。
1.適用崗位:特殊教育、中學物理化學和書法教師崗位。
2.對象和條件:省內外高等院校專業對口的第一學歷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學歷(專升本、專轉本等?破瘘c的除外)的應屆師范畢業生,能如期畢業,能在2015年取得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的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3.考核方法:由縣教育局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組成考核小組,赴省內外高等師范院校招聘。根據考生所屬院校層次按照“985”高校-“211”高校-一般本科高校的順序,結合考生其它情況進行聘用,若屬同一層次院校則按照考生所獲榮譽數量的多少及分量的輕重(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和獎學金的,將優先考慮)進行聘用。
此項工作于2015年4月8日前完成,簽約名單在大余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