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縣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育系統隊伍建設,引進優秀教育人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關于進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辦法切實做好2014年招聘教師工作的通知》(贛教發〔2014〕1號)、定南縣人民政府抄告單(定府辦抄字〔2014〕34號)的要求,我縣向省教育廳、人社廳申報了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考生經誠信報名后,參加了全省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由本縣組織實施。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1、小學教師38名:語文15名、數學15名、音樂2名、體育3名、美術3名。
2、初中教師6名:數學1名、物理2名、化學2名、體育1名。
3、職業中專汽車運用與維修教師1名。
三、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考生本人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18:00止到縣教體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2014年7月7日進行遞補人員資格審查。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⑴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其他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張,已婚者還需提供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⑵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用A4紙復印1份)。
⑶2014年未取得相關證件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簽章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明。
⑷機關事業單位及國企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
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⑸填寫《定南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定南縣政府網下載,A4紙打印,一式兩份)。
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
3、在資格審查中出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其空余面試崗位按筆試成績從本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4、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7月10日至7月11日18:00到定南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4年7月13日。
2、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內容:測評相應學科知識。
4、面試形式:說課。說課時間10分鐘(寫說課稿時間50分鐘)。
5、面試分值:說課分值滿分為100分。
五、成績公布
考試結束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于7月14日下午在縣教體局公布考生考試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中,筆試成績滿分為2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項成績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對于沒有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崗位,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控制在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入闈體檢資格。入闈體檢名單在縣教體局公布。
1、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在定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根據總成績、體檢結果和公示情況,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對擬聘人員的崗位安排意見,報縣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人事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逾期則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不服從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與管理措施
根據《定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定辦發[2008]38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首次簽訂五年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期內,被聘用人員原則上不能調離本縣和辭職,如違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每少服務一年1000元標準繳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聘用期間按規定實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享受聘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十、其他
1、咨詢電話:0797—4289708(縣人保局公務員管理股)
0797—4289628(縣教體局人事股)
2、網址查詢:定南縣政府網、定南教育網。
定南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