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蒙山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公告
根據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號)和梧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5年度梧州市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縣于2015年7月17日進行面試,為做好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面試對象
在報考蒙山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具體名單見附表1)。
三、面試程序
1.面試資格復審
7月16日進行進行資格復審,審核無誤的且符合崗位條件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提供的原件與資格初審時提供的復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的組織和實施
(1)面試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為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開始,面試人員要求當天上午8:00全部到位,并進入相應的候考室,面試工作嚴格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件要求執行。
(2)面試方式及面試名單在梧州人才網和梧州教育信息網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3.面試地點:蒙山鎮第二小學
4.面試方式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每位考生時間為15分鐘。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3)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每個考場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4)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5.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面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加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時間為5分鐘,題目由考官當場出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考官產生。
縣教育局提供考官備選人,建立考官庫,每組考官人數為7人,備用考官1人,7月17日上午7:00在考場辦公室抽簽產生,每個考場1名監督員,由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現場監督。
四、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附件:2015年蒙山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非專設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xls
蒙山縣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