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參加考核及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體檢人員。末位成績如出現并列時,優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為:安新縣在崗的代課教師、筆試成績較高的、普通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的、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的。
2.考核。由縣招聘辦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等進行考核,并做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核時,擬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檔案、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間不能提供本人檔案等材料原件,則視為自動棄權。
3.體檢。體檢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縣招聘辦對擬聘人員名單在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安新縣政府網及主管部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在考核、體檢及公示階段,如有因舉報查實或其他情形影響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在同崗位中等額遞補一次。成績并列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
(八)簽訂聘用合同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或有舉報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由教育局提供崗位,依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分崗位或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選擇崗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員工資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者必須服從教育局安排,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對被聘用者不按規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專科及以下學歷的六年內、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三年內不準跨鄉鎮流動,否則予以解聘。
五、優惠政策
“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的畢業生一經錄用,且在安新縣結婚安家的,經個人申請可獲得五萬元的安家費;優先安排子女的入托、入學事宜。獲得此類優惠政策的人員必須在安新縣域內工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十年內不得流動。
六、紀律和監督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
對出現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監察局0312—5321533
縣人社局0312—5321215
縣教育局0312—5306198
安新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7月20日
附件請點擊2015教育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和報名表進行下載.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