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鳳凰小學校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鳳凰小學校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2015年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鳳凰小學校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及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規范意識;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4日到1997年8月5日之間出生);
對獲得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專業性稱號,具有中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8月4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8月4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八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泰州教育網向社會公布本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實驗學校行政樓一樓會議室(泰州市海陵區鼓樓南路322號)。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畢業證書;
③教師資格證書;
④專業性稱號證書,35周歲以上人員須提供中高級職稱證書;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⑥已就業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人員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規定和崗位要求,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2015年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鳳凰小學校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時,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泰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學校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辦理報名手續。經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考生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嚴肅處理。
(4)繳納筆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筆試費。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足3∶1的崗位,報經泰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泰州教育網公告。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1:30,改報名地點:泰州實驗學校行政樓一樓會議室(泰州市海陵區鼓樓南路322號)。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泰州實驗學校行政樓一樓會議室(泰州市海陵區鼓樓南路322號)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