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肅寧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根據《中共滄州市委組織部、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2日至1997年8月12日期間出生);護理崗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12日至1997年8月12日期間出生)。
4、具有肅寧縣戶籍或籍貫 (報考音、體、美、中醫、口腔、檢驗、影像、公共衛生專業的不限戶籍) ;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中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要求) ;
7、應屆畢業生年齡、戶籍不做限制。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8月12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地點和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設在肅寧縣職業教育中心。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考人員須先登陸肅寧縣陽光網站下載并填寫《滄州市肅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同時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相關資格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5張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二)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如考生報名時材料不真實或不符合報名要求的一律不予報名。
(三)本次公開招聘,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考務費每人55元。
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除少數緊缺專業外,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筆試
(一)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時間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時間為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筆試內容
醫學類崗位為醫學基礎知識,教育類崗位為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基礎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在肅寧陽光網站(www.snyg.gov.cn)查詢。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在分數合格考生中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若某個崗位實際報考人員人數未達到規定的比例時,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面試
(一)面試方式。報考醫學類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報考教育類崗位的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合成與確定體檢人員
(一)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二)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根據招聘計劃和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按筆試成績高者、學歷高者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若某個崗位實際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規定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體檢人員名單在肅寧縣陽光網站(www.snyg.gov.cn)公布。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資格復審與考察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應屆畢業生若在資格復審期間無法提供畢業證及個人檔案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資格復審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
經資格復審、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肅寧縣陽光網站(www.snyg.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一)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報考同一專業崗位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由其本人選擇具體的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抽簽決定先后順序。如考生不按相關要求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應屆畢業生待提供的畢業證、個人檔案等材料經審核無誤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五)崗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十一、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0317-5118960
附件1:《滄州市肅寧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附件2:《滄州市肅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
肅寧縣事業單位公開聘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7日
附件1:《滄州市肅寧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rar
附件2:《滄州市肅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審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