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高級中學
公開招聘2016年應屆畢業免費師范生
及研究生啟事
一、招聘學科及人數
語文3人,數學2人,英語3人,物理2人,化學2人,生物2人,政治2人,歷史2人,體育1人,信息技術1人,心理學1人,音樂1人,共22人(正式編制)。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和西南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應屆師范本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上述對象符合下列招聘條件的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品學兼優;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儀態端莊,語言流暢,思維敏捷,學業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強。
(三)年齡35周歲及以下。
(四)所學專業與招聘的學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6年7月31日以前須按要求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及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未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的,可放寬到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必須于2016年12月31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凡符合招聘范圍和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學科的需求,以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或證明)認定的學科與應聘崗位對口。
(二)報名時間:待定。
(三)報名地點:西南大學學生就業指導與服務中心(重慶市北碚區)。
(四)聯系電話:13983476800。
(五)報名資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及復印件。
2、本人自薦書1份(含學校推薦書、在校學習學科成績表或證明書、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張。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供查驗)。
5、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確定為擬聘人員后收取)。
四、考核程序
1、初審面試
根據報名人員的在校學習情況、獲獎情況及初步面試情況確定進入專業考核名單。
2、專業考核(60%)
(1)試講:以所報學科現行高中教材(人教版)內容為準,教材由應聘者自備。不提供多媒體設備。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筆試:內容為學科相關專業知識。
專業考核總分100分。考核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匯總計算平均分,依據試講得分從高到低確定綜合面試入圍人選,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程序。
3、綜合面試(40%)
綜合面試總分100分。綜合面試考核小組從職業認知、教育理論、專業知識、教師及班主任基本功等方面向應聘者提出問題,應聘者即興作答。待全部學科綜合面試結束之后,根據應聘者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儀態氣質、理論功底、創新能力等表現,領導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匯總計算平均分。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程序。
4、確定初步人選
領導小組根據專業考核得分(60%)和綜合面試得分(40%)計算應聘人員總分,按照總分從高到低確定擬聘人員。
五、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凡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在高校讀書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國外境外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體檢、考察
擬聘人員于2016年7月31日前到區教委報到后,統一參加體檢。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州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質修養、學習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七、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