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簡章
為加強高(職)中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學科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渝人社發〔2011〕327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
一、招聘原則
本次考核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面試與考核考察相結合方式進行,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53名,具體職位及招聘條件詳見《開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職位一覽表》(簡稱《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2016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和應往屆碩士研究畢業生均可報名參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品學兼優;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根據《職位一覽表》的條件要求,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學位證。在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
5.學業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和能力強,在校期間未受處分;身體健康,儀態端莊,語言清晰,思維敏捷。
6.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
7.以下人員不屬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到開除公職、開除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等學校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
2.報名地點: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3.報名程序。由用人單位組織報名,報考資格現場審核。考生應完整填寫并提供《開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個人紙質自薦材料,以及報名所需的資料和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個人自薦材料應按以下順序裝訂,其主要內容須包括:(1)個人自薦書;(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復印件。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核時暫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但必須提供所在高校加蓋鮮章的在校學科成績表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籍證明原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見附件3)原件;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在“學信網”、“學位網”上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3)有獲獎的,應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4)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對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個人自薦材料中為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二)資格審核。用人學校統一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堅持落實責任到人,“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三)面試。面試工作在縣人社局和縣教委的統籌安排下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面試在報名當天進行,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按照用人學校通知的測試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本次面試方式為講課,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考生使用普通話,滿分100分。
現場抽簽確定講課內容,準備時間30分鐘,講課時間10分鐘。考官可對考生進行現場提問,答問情況納入評分之中。
(四)體檢。按招聘職位擬聘人數,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定點體檢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開縣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后,可按照職位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五)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及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統一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對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等。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開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審批同意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定人事聘用關系。
擬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須在開縣服務滿6年及以上,其中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3年及以上,才能申請流動。未滿規定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由考生承擔相關責任。
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學位證和應往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由縣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各招聘單位不得自行其事,不得分散實施,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推進。自覺遵守招聘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開縣人力社保局、開縣教委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12388(開縣紀委)。
咨詢電話:023-52230075(開縣教委)。
附件1:開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高(職)中教師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