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1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5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職位一覽表》附件1)。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國六所高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2015屆本科及以上免費師范畢業生;
2、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社區)干部崗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有關文件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5.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開招聘程序及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六所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采取報名、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上報審批等程序進行。
招聘信息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欄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唯一官方網站為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
三、報名方式及要求
1、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11月19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備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2.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8日17:00。
(1)資格初審在縣人社局的具體業務指導下,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具體組織人員審核。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對考生已經提交的《報名表》,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及初審工作人員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名表》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表》。對通過資格初審并已交費的人員,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及初審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考生《報名表》信息一式兩份,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州人社局提出申請,同意后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在報名期間如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申請,經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示州人社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表》,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11月19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在2015年11月20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網上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0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期間,每日17:00后,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交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布每個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5)網上打印面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上午8: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方式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內容及相關規定
面試(專業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
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測試)方式由黎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專業測試),如因考生未閱面試(專業測試)公告而未能按時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專業測試)前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
1.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面試(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按招聘計劃數由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2.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具備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如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計劃招聘數,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現場資格復審
(一)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專業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具體負責,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職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與省教育廳簽訂的免費培養《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4張;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時間:2015年11月28日。
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及《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地點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七、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以面試(專業測試)成績作為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入闈體檢對象,同一崗位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專業測試),以再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放棄資格復審、面試(專業測試)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專業測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的方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單位自行聘用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職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5年11月30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
6.單位自行聘用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7.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8.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9.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人員;
11.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12.經黎平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八、聘用審批
經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ping.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系單位自行聘用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聘用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機關(參公)、事業單位自行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監考、面試(專業測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調查屬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一、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黎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6223326 黎平縣人社局
0855—6222377 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
監督舉報電話:0855—6221555 黎平縣紀委、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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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黎平縣2015年公開招聘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