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應屆畢業生)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籍證明;
(2)本人自薦書、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書(應屆畢業生)、在高校學習期間的學科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1寸近期免冠標準證件照片2張;
(4)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應屆畢業生);
(6)報名信息表;
(7)《一覽表》中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資格審核及考試:
招聘工作組人員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凡符合條件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6.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筆試內容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筆試為醫學綜合類基礎知識,分值100分。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筆試時間初定11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在梁平縣人力社保網另行通知。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報考《一覽表2》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組由縣紀委(監察局)、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面試重點考核應聘者的適崗能力、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綜合素質。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報考《一覽表3》中崗位的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重慶市梁平縣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雙桂街道桂西路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519室),聯系電話(023)5322401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
2.報名手續及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需持學校學籍證明)、資格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標準證件彩色照片2張(另附同底電子件20—90KB,以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到lpzgb@163.com),有工作單位的還須出具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梁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2)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執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3)開考比例不低于1: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
筆試由梁平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每科分值為100分。職員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5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5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技術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5年下半年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科目測試為相應崗位專業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2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
4.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間為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其中:25日為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為梁平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根據1:2的面試比例,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所需資料:嚴格按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范圍和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資料:①《梁平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標準證件照片2張;③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資格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報《一覽表3》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另有要求的除外),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面試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費用及地點等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出現的缺額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事宜在縣人力社保局張貼公示。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招聘單位及崗位等。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須在我縣服務5年以上(在用人單位不少于2年)。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考務咨詢電話:023-53224011
2.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3224012
3.涉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附件:
1.梁平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 梁平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3. 梁平縣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