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
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師資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文件精神,決定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畢業生提前招聘公辦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師范類畢業生,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本科階段須是師范類);
2.獲得“院級、校級、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本科畢業生;
3.部屬師范院校國家免費師范畢業生;
4.在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本科畢業生;
5.體育教育、學前教育專業(緊缺專業)的本科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瑞安市戶籍,戶籍關系已遷入高校的須有戶口遷出證明;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有較強的拼搏奉獻精神;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對口專業;
5.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及學歷學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瑞安市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瑞安市教育局一樓大廳(瑞安市安陽路772號)。
(二)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瑞安市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的原件、復印件,到報名地點接受資格審核。
以“院、校、省級優秀畢業生”資格報考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當年度學校評選通知(當年未發布的提供上年度評選通知)和評選辦法及符合評選條件的證明材料、學校推薦證明(以上材料須由學校簽章有效)。
(三)考試、簽訂就業意向書
1.考試日期、地點
考試日期初定于2015年11月22日(周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辦法
考試分專業筆試和教師基本素養面試兩部分。
筆試采用撰寫教案的形式,滿分100分,時限100分鐘,按專業分組進行評分。主要考查學科知識掌握、理解、運用,課堂教學基本能力,邏輯思維,語言文字表述能力等。
教師基本素養面試滿分100分,時限10分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不超過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同分的,一并列為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包括問題闡述和現場答辯,重點考查職業道德修養、心理素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邏輯思維、專業思想、儀表儀態、班級管理和運用教育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人選(如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并與招聘學校簽訂就業意向書。考試總成績設置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簽訂就業意向書。如已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放棄資格的,可依次遞補;若無遞補人員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體檢、考察
已簽訂就業意向書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檢。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操作流程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發〔2014〕149號)執行。入圍考察對象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證書,否則取消其入圍考察資格。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網(http://www.rajyj.com/ )、瑞安人才網(http://www.577job.com/)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未盡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瑞安市教育局0577-65895851。
附件:1. 瑞安市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計劃表
2. 瑞安市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關于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推遲報名及考試時間的公告
因浙江省高等學校第九屆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的舉辦時間為2015年11月21日至22日,經研究,決定推遲《關于部分學校面向2016屆高校畢業生提前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的公告》(瑞教人〔2015〕362號)原定的報名及考試日期,推遲日期如下:
1.原定于2015年11月20日的報名日期,推遲到2015年11月27日;
2.原定于2015年11月22日的考試日期,推遲到2015年11月29日;
3.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