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畢業生需攜帶學生證、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獲得獎學金證書、英語、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1份),綜合性大學中的師范生持學校開具的師范生證明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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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
4、面試。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并將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取試講課的方式進行,合格分數線為60分。報考音樂教師職位的人員在試講課的基礎上,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按照試講課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考點學校進行公布。
6、按照筆試和面試4:6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7、考察: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向學校了解擬簽約人員的現實表現情況,并由學校出具相關考察材料。
8、選擇學校和簽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根據筆試、面試、考察情況確定擬簽約人員名單,根據該職位擬簽約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學校,并與應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9、體檢和公示: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由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招聘單位或報考者對初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初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照有關規定,不進行復檢的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由津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10、為保證用人單位的人員需求,首次簽約后,如果有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是否需要進行遞補,如需要遞補則在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照空缺職位的要求,在同一聘用職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1、簽約的考生畢業報到時,因證件不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就業協議書》,并取消聘用資格,同時,解約的考生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8392133
天津市津南區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