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黔江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要求詳見《黔江區2015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專業設置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天;
(七)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八)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九)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6日8:30-12:00,14:00-17:00;
報名地點:黔江區人民小學;
聯系人及電話:張老師(023-79230509,13609491616)
領取準考證:2015年12月18日(14:30—17:30)在區教委確認報考崗位后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收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合計100元考務費。
(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均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重慶市黔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審批表》(附件2)或《重慶市黔江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往屆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學歷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學歷、學位、專業、教師資格證明及學籍證明等),并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材料。
五、考試考核
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2015年12月1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黔江區教委下屬學校崗位(除民族中學外)和婦聯幼兒園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等)和專業科目測試(教育理論、新課改理念、學科專業知識、說課案等);報考民族中學和其他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5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分值分別為100分。
公開招聘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