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吉縣體育局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安吉縣體育事業發展,培養體育運動人才,提高競技體育水平,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安吉縣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安吉縣少年兒童業余體育學校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數
計劃招聘3人,其中:賽艇教練員1名,游泳教練員1名,田徑教練員1名。
二、招聘崗位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體育事業;
2.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與技能,能勝任教練員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公開報名
(1)報名條件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體育教育相關專業,戶籍和生源地不限,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名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具有相應崗位國家一級及以上運動員資格;
②在正規省級或國家級賽事中獲得過相關比賽前三名成績;
③在縣級及以上運動隊從事過相關教學工作1年及以上。
本次招聘按職位要求進行報名。每個職位以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2)報名方式
①網上預報名:自公告之日至2016年1月8日止,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均可在網上提交《浙江省安吉縣招聘體育教練員報名表》到ajtyj2005@163.com。參加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現場提供材料確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報名的,網上預報名無效。
②現場確認報名:參加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到現場提供材料確認,沒有參加網上預報名的人員也可以到現場直接報名。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2016年1月13日(周三)8:30—15:00;現場報名地點:浙江省安吉縣體育局二樓辦公室2。報考人員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確認報名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攜帶材料現場確認報名。
現場確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證書或有關工作經歷的證明。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量化評分
用人單位根據“量化評分標準”對報名人數超過3人的崗位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價并打分,按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直接入圍考核。“量化評分排名結果”及“擬進入考核對象”需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班子會通過后,報縣人力社保局復核,復核無誤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3.考核
考核采用專業知識答辯、個人專項技能測試和上公開課帶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答辯30分、個人專項技能測試30分,上公開課帶訓4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1)個人專業知識答辯包括職業態度、運動訓練、運動選材、運動康復等,答辯共3題;
(2)個人技能測試
①田徑:短跑測試(起跑、途中跑、沖刺、速度參考);
②游泳:200米混合泳(入水、途中姿勢、觸壁轉身、速度參考)
③賽艇:水上單人雙槳(起航、途中技術、沖刺、速度參考)
(3)帶隊公開課
①田徑:蹲距式起跑訓練
②游泳:蛙泳技術訓練;
③賽艇:單單、單雙(水上起航、途中技術、沖刺)。
4.體檢、考察
考核合格人員取最高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補。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
5.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從事學校相關體育教練工作,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四、其它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由安吉縣體育局、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考生可登陸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咨詢電話:0572—5129801、5129806(安吉縣體育局)
安吉縣體育局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