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
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按100分計算成績。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合卷)。公共基礎知識按30%、專業知識按70%計算,滿分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常識、時事政治、基本國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主要包括:本崗位必須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與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0天內進行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考生(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列入資格復審對象,不足2:1的,全部進入面試環節)。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根據招聘職位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考生筆試成績高到低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如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申請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成績高低進行遞補參加面試。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未達到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面試方式采用專業測試(含歌舞表演技能)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方案另行通知。
(二)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等在余慶縣教育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相同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可從其規定。
縣教育局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由本人向縣教育局提出復檢書面申請,經縣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依次遞補。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縣教育局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考生將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異議且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關政策、待遇
1.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勞動合同期滿自然解除。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申請續聘。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工資待遇:合同期內,聘用第一年月薪1800.00元,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服務期月薪增加100元,依次類推。
4、聘用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教師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進洪
副組長:王仲仕 杜 軍
成 員:王天坤 羅成鋼 李 豹 龍子廣
陳 剛 張遠昌 王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人事教育科,杜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王天坤、張遠昌、王強負責具體工作。
十四、本《招聘簡章》由余慶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4703899,24623683(人事教育科)
監督電話:0851—24626697(紀檢室)
附件:余慶縣2015年公開招聘編外學前(幼兒)教育教師職位表
余慶縣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