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面試)。
(一)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為100分。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按招聘職位1:2的比例,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
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者,取消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方式及分值。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工作由武隆縣人力社保局和武隆縣教委共同組織實施。進入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考生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會計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教師崗位采取講課和現場答問的方式進行,考生提前準備好相應學科及層次的8分鐘左右講課內容,可另加才藝展示。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成績計算及體檢人選確定
1.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50%。
2.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名額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學歷(學位)、計算機等級、職稱資格、最高學歷各科考試成績平均分由高到低順序優先確定。
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93號),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縣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武隆縣人社局與武隆縣教委一起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組織統一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等相關事宜,可登錄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3年,未滿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和縣監察局共同組織,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武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隆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武隆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rar
2. 武隆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