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滎陽市公開招聘高中段教師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滿足我市高中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擬面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聘部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我市高中段學校工作。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計劃招聘高中教師共計60名,其中普通高中45名,職業學校15名,具體崗位如下:
(一)普通高中教師(45名)。其中,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10名,物理3名,化學2名,生物2名,政治3名,歷史2名,地理3名。
(二)職業學校教師(15名)。其中,交通運輸類3名,音樂與舞蹈類5名,計算機類2名,經濟貿易類1名,食品類2名,旅游服務與管理類1名,設計類1名。
二、招聘范圍
普通高中教師主要面向全國師范類普通高等院校招聘;職業學校教師面向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能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各項義務;
(三)2015年、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學校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
(四)身體、心理健康,能完全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五)應具有相關專業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和報考職業學校教師崗位的不做硬性要求);
(六)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在滎陽市高中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八)符合崗位要求,服從工作安排。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滎陽市紀委、人社局、編辦、教體局及相關用人單位領導及學科專家等組成招聘小組,負責此次的招聘活動。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公告!2016年滎陽市公開招聘高中段教師公告》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滎陽教育信息網站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地點:
3月25日——河南農業大學(農業路與文化路交叉口)
3月28日——30日河南師范大學
3.報名提供的材料:
應聘者持相關證件到現場報名,招聘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2015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材料如下: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身份證所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原件;2016屆畢業生報名需提供材料如下:普通話證、學生證、身份證所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原件。
(三)試講和答辯。進入試講人員與擬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試講內容為所招聘科目相關教材。試講和答辯時間為10分鐘,試講和答辯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四)發放面試通知單。試講和答辯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小組發放《面試通知單》。
(五)面試。經過試講和答辯合格的考生為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滎陽教育信息網站進行公示。
進入面試的考生持《面試通知單》、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身份證原件(2016屆畢業生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由市人社局和教體局共同組織擬聘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標準按體檢醫院實際收費為準。
(七)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體局共同組織,考察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政策執行。
(八)公示。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九)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手續辦理時必需取得崗位所要求相關資格證書。職業學校教師須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參加招聘,在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暢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與本人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棄權。
(三)滎陽市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371—64662233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