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教育局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和調配管理的若干規定》(德教〔2011〕6號),現將2016年德清縣公開選調縣外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1.需解決夫妻分居或本縣戶籍要求調入我縣教育系統工作的縣外事業編制在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本科及以上學歷(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為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應聘語文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4.男50周歲以下(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業,體檢符合標準,政審合格。
二、報考形式及崗位
1.申請調入我縣工作的教師統一納入我縣新教師招考,統一考試,統一競聘崗位。
2.報考崗位必須與現任教學段和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相同,現任教高段學科崗位也可報低段學科崗位,其中特殊教育專業限報特殊教育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學段的1門學科。崗位數量和學科詳見《德清縣教育局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現場報名,需本人自報,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16年4月23日8:30—16:30
3.報名地點:德清縣實驗學校(武康鎮曲園南路466號)
4.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①《2016年德清縣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見附件);②身份證與戶口簿;③結婚證(因夫妻分居要求調入的,須提供);④畢業證書;⑤教師資格證書;⑥普通話等級證書;⑦當地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⑧近三年考核合格證明;⑨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
(二)考試
詳見《德清縣教育局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三)體檢與考察
詳見《德清縣教育局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四)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德清教育信息網、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與新教師統一實行“陽光選崗”。即:按入圍者所報學段的學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再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根據聘用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重新聘任,即聘用單位相應崗位設置已滿,則實行高職低聘。首次聘用后,在聘用單位工作滿五年方可申請調動。
四、其他事項
1.戶籍以2016年4月22日戶籍為準。若申請調入人員同時符合新教師招考條件,只能選擇一項報考。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當地教育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對本公告理解有歧義的,以縣教育局解釋為準。咨詢電話0572-8367916、8063783。
附件:2016年德清縣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
德清縣教育局
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