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16年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太湖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4名。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于5月9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qldbz.gov.cn/)、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qpta.com/)、太湖縣政府網(http://www.thx.gov.cn/)、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thx.gov.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具體招聘人數、專業、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太湖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為準(其它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對不能參加醫學類執業資格考試,或已取得醫學類執業資格但不能注冊的畢業生,不予報考實行資格準入制度的衛生類崗位;
2.在讀的普通高校、中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考察和體檢、擇優選崗、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一時間為2016年5月18日上午8時至5月22日下午17時(周六、周日正常上班),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流程
(1)登陸報名
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qpta.com)后,點擊右側“業務系統登陸”中“網上報名”進行報名,選擇相應的報名項目。點擊“填寫報名表”,閱讀“報名須知”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考生基本資料,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資格初審
報名時由各主管部門負責按崗位條件規定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5月23日12時前可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報考資格初審情況。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初審的,可于5月23日17時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5月24日17時前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費用和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合計90元)。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網上支付筆試統考費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銀行為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e時代卡、信用卡、貸記卡)。
報名確認截止后,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取消或減少招聘崗位數量。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25日10:00—16:00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4)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6月6日8時后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進入報名后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3、其它說明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察合格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于5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攜帶相關材料到太湖縣人社局(龍山路200號)事業單位管理股(三樓)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幼教、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