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中學、萬安第二中學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教學需要,經萬安縣政府同意,萬安中學、萬安第二中學擬在省重點大學及師范院校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含非應屆碩士畢業生)中公開招聘高中教師8名、初中教師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學科教師 學校名稱 |
數學 |
英 語 |
物理 |
化 學 |
體育 |
合計 |
萬安中學 |
2 |
1 |
2 |
2 |
1 |
8 |
萬安二中 |
1 |
2 |
1 |
|
|
4 |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
2.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
4.學歷要求:
應聘萬安中學崗位須省級重點大學(一本錄取)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者非應屆碩士畢業生;應聘萬安第二中學崗位須師范類應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或者非應屆碩士畢業生。
應聘人員學歷、教師資格均需專業對口,并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①應聘萬中的須有高中教師資格;②應聘二中的須初中教師資格以上(含有初中教師資格);③含2016年通過教師資格審查,成績合格能夠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
5.年齡要求: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報名前在萬安縣政府網、江西師大校園網、井岡山大學校園網發布招聘信息。并委托各鄉鎮中小學在鄉鎮場醒目位置進行公告宣傳。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萬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地址:萬安縣五云路397號)
3.報名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教師資格證及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或學校出具的證明);
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④《江西省萬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
⑤兩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報名費50元。
(三)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應聘人員若有隱瞞、虛報、欺騙、作假等行為,須承擔一切后果和責任。
(四)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2016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萬安中學
3.考試方式:現場答辯和說課(片斷)。
4.考試程序:
①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小組的提問現場答辯;
②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小組提供的說課片斷進行說課,說課準備時間1小時,說課時間20分鐘。
③應聘萬安中學崗位說課內容為現行高一上冊教材內容(數學為北師大版,英語、物理、化學、體育為人教版);應聘萬安第二中學崗位說課內容為現行七年級上冊教材內容(英語、物理為人教版,數學為北師大版)。
④評分
a.評分由評委完成,評委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臨時從外縣(市)聘請;
b.評委根據應聘人員的現場答辯和說課量化評分,其中現場答辯占30分,說課占70分,總分為100分;
c.成績統計時,去掉評委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它評委的平均分,作為應聘人員的最后得分。
5.開考最低比例:
招聘職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比例達1:3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將相應調減崗位職數。特殊崗位的招聘,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6. 崗位招聘最低要求:
當某崗位應聘人員現場答辯和說課量化得分總成績都低于60分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有權利根據崗位任職要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五)資格復審
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總得分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依次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并對入闈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入闈體檢人員于2016年7月15日前須將畢業證書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提供到萬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未能提供者須出具相關有效證明,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將取消錄用資格。
體檢前,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可按總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但遞補人員總成績不能低于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體檢
經過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2012]09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后,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錄用
根據應聘人員總得分和體檢等情況,經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擬錄用人選。
擬錄用人選在萬安縣政府網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萬安縣政府審批,經縣政府批復同意后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四、待遇及管理
1.新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新人新辦法,實行聘用制、社會保險制度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新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年,未滿最低服務期限調動或辭職者須按合同規定繳納違約金,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和維護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對招聘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聯系電話:
0796-5839805(萬安縣人社局)
0796-5710820(萬安縣教體局)
0791-88120152(江西師范大學畢業生招生就業處)
3.監督電話: 0796-5710355(萬安縣監察局)
0796-5839855(萬安縣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江西省萬安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萬安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