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教育局下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進人、用人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從教,努力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根據《海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海鹽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新教師補充工作的實際情況,并經縣有關部門核準,現將2016年海鹽縣教育局下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計劃數:3名。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幼教事業;
2.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
3.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海鹽縣戶籍(以2016年6月15日的戶籍為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也可以是為海鹽縣生源);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在2014年以來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根據有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6.本通告所提出的教師資格條件為: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者取得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或者相應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7.事業單位編制內成員如要報考,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筆試與面試:
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或取消計劃數。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占總分的50%,面試占總分的50%。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分數高者排位靠前。
筆試的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心理學及《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及其它相關專業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后,按招聘職位要求組織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員名單在海鹽教育網上公布。
面試重點為教學能力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和處理教材、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采用上課與特長展示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各限10分鐘內完成)。備課要求在1小時之內完成,備課結束后,教案上交。上課采用考生向評委上課的形式進行。特長展示分指定項目和自選項目,各5分鐘。分值為:備課占面試總分的20%,上課占面試總分的50%,特長展示占面試總分的30%。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取消錄用資格。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分數高者排位靠前。
2.體檢與考核:
(1)體檢。考試結束后,各職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可以依次遞補。有關遞補工作截止到2016年8月10日。逾期,即使招聘崗位出現空缺,也不再安排遞補。
3.公示與錄用:
考核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凡被考核聘用者,在海鹽縣教育系統的服務期須不少于五年。
四、報名時間:2016年6月15日一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補報。
五、報名地點:海鹽縣教育局【棗園西路368號綜合大樓(原海鹽電大)】八樓825會議室,實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代報名人必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資料,還必須提供代報名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報名委托書。
六、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提供材料截止時間到報名結束,逾期不受理):
(1)2016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也可以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往屆生提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也可以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或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應屆畢業生按生源地報考的,還須提供能證明生源地的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有遷移記錄的原居住地家庭戶口簿、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即高考證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考崗位的選擇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報考崗位必須與公布招聘的崗位相一致。
(3)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和填寫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其它
1、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研究執行。
2、咨詢電話:0573---86027037
附件:海鹽縣教育局下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
海鹽縣教育局
2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