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公告
根據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對2016年全市中小學(含職業高中,下同)需要補充的新任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2016年安康市中小學統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307名,其中漢濱區80名、漢陰縣100名、石泉縣32名、嵐皋縣20名、平利縣15名、鎮坪縣20名、白河縣40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并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二)應聘人員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無不良就業記錄,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持有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具備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應聘職業高中崗位的應聘人員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所學專業與擬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相同或相近(具體見崗位條件)。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心理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6〕4號)規定要求,能適應設崗地區工作和生活環境。
5.招聘崗位有戶籍限制的,落戶時間須為2016年6月15日以前。
(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行為的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以及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以及所在職位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年限未滿的。
5.現役軍人。
6.特崗教師、振興計劃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7.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三、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ak.gov.cn)、安康市教育局門戶網(www.akjy.net)、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akrs.ankang.gov.cn)(以下將上述網站統一稱為市政府及市級相關單位門戶網)統一發布公告,公布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報名與資格初審由市教育局指導招聘縣(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6月21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安康市陽光學校(漢濱區育才路99號)。
3.報名辦法:考生在市政府及市級相關單位門戶網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2016年安康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2張(要與《報名表》上張貼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到規定地點現場報名,簽訂誠信承諾書,繳納筆試費用100元。現場只對照應聘人員《報名表》所填寫信息和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信息的真實性由應聘者負責。
4.準考證發放。經報名初審和繳費的考生由市教育局制作、發放準考證。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在安康市陽光學校領取。
5.開考比例。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緊缺急需專業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可放寬到1:2,達不到1:2的取消或削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或削減招聘計劃的崗位,由縣(區)根據學科需求和報名情況提出調整意見,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并予以公告;已通過報名初審并繳費,原報考崗位計劃取消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放棄改報的考生由市教育局退還報名費;報考崗位計劃削減的考生不能改報。學科計劃調整和改報只進行一次,調整后的學科計劃和改報時間、辦法等在報名結束后予以公告。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審批、試用期管理等監督,貫穿于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筆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組織,擬于7月2日統一進行,考點設在安康城區(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居民二代身份證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范圍。《教育理論》不分學段學科,主要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規等。
《專業知識》分為四類:綜合1包括中學(含高中、職中、初中,下同)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等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中學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知識和報考學科大學知識;綜合2包括中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和報考學科大學知識;綜合3為中、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中學及大學英語知識;綜合4包括小學教師崗位(不含英語)和中學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等崗位,筆試主要內容為中小學語文、數學、信息技術知識及藝術欣賞等。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也不編印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市、縣招聘主管機構和考務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