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線,最低控制線計算辦法為:最低控制線=考生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60%。
4.確定筆試合格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所應聘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不足1:3的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控制線者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線或單科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筆試合格人員。筆試合格人員名單將于7月上旬統一在市政府及市級相關單位門戶網進行公布。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與筆試合格人員名單一并通知。
1.所需資料。資格復審時,筆試合格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需出具有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市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地點統一進行資格復審。
2.遞補。對于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取消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資格后,對于開考比例為1:3的崗位,參加面試人數仍不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不再進行遞補;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招聘計劃的3倍,則按照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時,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取得面試資格人員。對于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面試
面試于7月中旬進行,具體形式另行公告。面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面試形式、統一評分標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協調指導,縣(區)具體組織實施,面試考官實行縣(區)域內回避制,面試費每人50元由面試人員向報考縣(區)繳納。面試結束,按照筆試、面試成績6:4計算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和綜合得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不實行四舍五入)。依據綜合成績分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予以公告,其中應聘人數少于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綜合成績并列人員的優先順序依次為: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師范教育類本科生優先、本地生源優先。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由縣(區)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6〕4號)執行;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檔案材料、有關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現實表現等進行審查(檔案材料和有關證書由應聘人員體檢時交報考縣(區)教育局)。其中,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所有應聘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等核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未能取得學歷、學位及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審驗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在最低控制線以上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其中,總成績并列人員的優先順序依次為: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師范教育類本科生優先、本地生源優先。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負責簽發《聘用通知》及聘用文件,并由縣(區)教育局、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指導學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7月底前,擬聘用新任教師赴報考縣(區)報到。公示不合格、逾期未報到等形成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八)其他事項
1.各縣(區)教育局應于8月中下旬集中組織開展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和教學培訓工作,培訓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2.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
3.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紀律要求
為維護安康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工作秩序,相關縣(區)教體局、人社局,以及所有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要高度重視,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泄密等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安康市教育局:0915-3212059
安康市人社局:0915-3212252
附:1.2016年安康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報名表.rar
2.2016年安康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2016年陜西省安康市教師招聘學科計劃及崗位條件一覽表(3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