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簡章
為提高我縣教育教學水平,參照《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0名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
2016年邱縣公開招聘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140名。具體招聘崗位和人數詳見《邱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崗位情況表》。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邯鄲市戶籍或身份證號碼為邯鄲市號段(前四位為1304或1321);
與以上條件人員具有婚姻關系的也可報考。
(四)學歷要求:中小學教師崗位為國家統招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農村教學點小學教師崗位為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教師崗位要求為統招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教師資格或已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及農村教學點小學教師崗位要求為相應或以上教師資格,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必須具有幼兒園相應教師資格。
(六)年齡要求:中小學和學前教育教師崗位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16日以后出生),農村教學點教師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4、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
5、合同期內的邱縣人事代理教師;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符合招聘條件人員,按照崗位條件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1日;
2、報名地點:邱縣振興路東段市民中心152室
3、報名辦法: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畢業證書;②二代身份證或戶口本(不含臨時身份證及戶籍證明);③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④近期藍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⑤中專學歷報考學前教育教師崗位人員還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報名所需提供材料齊全者填寫《邱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人事代理教師報名表》(下載地址:http://61.182.168.24:85/km60193/um22o/tmcty?id=806)并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對于招聘人數和所報考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考人員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6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同時采集個人影像信息。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時間為2016年7月9日9:00—11:00(120分鐘),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筆試按崗位分別出題,各自排名。中小學教師和農村教學點小學教師崗位考試范圍為所報學科高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為學前教育專業知識。
根據招聘計劃所確定的不同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一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出現并列時一同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于2016年7月11日在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