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引進我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人才,根據《公務員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規定,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6名聘任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任職位
錫林郭勒盟科學技術局項目編制主管1名。
錫林郭勒盟能源開發局電力和新能源業務專員1名。
錫林郭勒盟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少數民族地區旅游管理規劃師1名。
錫林浩特市統計局綜合統計分析師1名。
錫林浩特市林業水利局草原珍稀野生動植物保護業務專員1名。
錫林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管理和軟件開發業務主管1名。
二、聘任條件及要求
(一)應聘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15日之前)、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5日之后出生),部分職位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3.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職務及工作經歷要求等應具備擬聘任職位所需條件。全日制高校專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
4.遵規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非應屆畢業生,未滿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4.涉嫌違規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網址http://www.xmpta.com.cn),應聘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8:00至7月24日18:00。
2.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職位。應聘者須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不上傳照片的,不予資格審查。
3. 應聘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4. 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情節嚴重的,將給予取消聘任資格處理。
5. 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者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二)資格初審
應聘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初審工作由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9:00—7月26日18:00。應聘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三)報名確認
1. 應聘者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報名費每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應聘者交費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至27日18:00,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應聘,免交或減半交報名費的考生也需要先進行網上繳費,再辦理相關退費手續。
2.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可免交報名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應聘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錫林郭勒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事考試部(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一樓大廳人事考試部專區)審核確認,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27日。經審核確認后,免交報名費。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免交報名費,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者須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名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持加蓋所在學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1份,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錫林郭勒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事考試部(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一樓大廳人事考試部專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辦理退費時間為2015年7月27日——8月15日。減免的費用8月25日以后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應聘者交費的銀行卡里。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情節嚴重的,將取消聘任資格。
4.筆試開考比例(考生人數與職位錄用人數之比)不低于5:1。如筆試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經自治區公務員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自治區公務員局研究將取消開考。被取消職位的應聘者,予以退費。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為漢文試卷,筆試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面試須使用漢語言答題。筆試、面試分別為1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聘任制公務員知識測試試卷》一科,由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根據不同崗位特點命制不同專業筆試試卷。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與聘任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其中公共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公共知識主要包括黨和國家的重要路線、方針、政策,行政法律法規、公共行政和行政實務。專業知識主要包括職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和專業政策法規,重點測試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2. 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地點設在錫林浩特市(具體地址見準考證)。應聘者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