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臨湘市司法局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根據《公務員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等精神,特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共計劃選調工作人員5名。
1、市司法局社區矯正管理股工作人員1名(崗位一)。
2、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3名(崗位二)。
3、辦公室文秘1名(崗位三)。
二、選調范圍
臨湘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具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崗位一報考要求
1、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在編在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4、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司法警官學校矯正專業或同類專業畢業者優先。
(二)崗位二報考要求
1、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在編在崗,進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4、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基層工作經驗、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5、須在司法系統工作滿五年。
(三)崗位三報考要求
1、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品行端正,作風優良,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在編在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等次)。
4、年齡要求為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從事過辦公室工作經驗者;從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者優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5、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2年4月25日在臨湘市政府門戶網站、平安臨湘微信平臺等媒體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9日至5月11日(工作時間)。報考人員需準備好《臨湘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畢業證(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公務員登記表和編制卡復印件、3張1寸證件照等相關紙質資料(報名材料復印請使用A4紙型,除證書證件的原件外,其余資料一律不退),到臨湘市司法局辦公樓204室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臨湘市委組織部、臨湘市委政法委、臨湘市委編辦、臨湘市司法局按照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信訪舉報尚未結案的人員,以紀委監委審查結果為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臨湘市人社局統一制作。
(四)考試
公開選調應當形成競爭,報名人數多于擬選調人數即可開考。考試委托臨湘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分筆試和面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本次公開選調實際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平均分的80%計算,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尾分數并列)的均進入面試;如參考人數未達到該比例則參考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形成考生總成績(筆試占60%、面試占40%)。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
(五)體檢
按照選調計劃1:1的比例,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組織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另加涉毒毛發檢查項目,體檢費用自負。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市司法局成立聯合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對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廉政情況、信訪舉報等進行核查,并通過家訪、面談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為選調對象。
(七)遞補規定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選調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可以進行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八)試用調入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等額確定選調對象建議人選,提市司法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安排試用崗位(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市司法局黨組研究后報市委政法委備案,提請市委組織部正式調入,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五、紀律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規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關于公開招聘、公開考試錄用、公開選拔等工作的“八嚴禁”紀律規定》(湘組發〔2012〕12號)和《岳陽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工作人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岳紀發〔2011〕17號)等文件規定嚴格追究責任,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有關事項
(一)上述程序實施的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相關單位和個人。
(二)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釋和未盡事宜,由臨湘市司法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小莉
聯系電話:0730—3723227/17773060191
郵箱:253935243@qq.com
監督舉報電話:3701772(臨湘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臨湘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