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促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作需要,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通過競爭性比選為所屬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綜合保障中心(以下簡稱綜合保障中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中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宣傳中心)比選調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崗位
本次公開比選,綜合保障中心設崗位4個,宣傳中心設崗位6個。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綜合保障中心、宣傳中心公開比選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
自治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設在我區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比選條件的工作人員也可報名。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現在編在崗,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
3.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考核年度不滿三年的,實際考核年度須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公務員(參公人員)職務職級須為鄉科級正職及以下,事業單位人員須現聘管理七級及以下崗位或現聘專業技術崗位。
8.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詳見《崗位表》。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比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內(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2017年以后,自治區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定服務期的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充分發揮市場作用促進人才順暢有序流動的實施意見》執行,最低服務年限按3年掌握。
7.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相關工作規定情形。
四、比選方式
比選采取筆試、面談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各比選崗位的報名成功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一般視情況取消比選崗位或核減比選計劃數。對于一些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如攝影等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或雖達到開考比例但報考人員較少,經研究可結合報名情況不經筆試直接進入面談考察環節。
(二)面談與考察人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筆試成績須等于或高于合格分數線,進入本環節人選與公開選拔調動名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談與考察環節。
(三)比選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每一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五、實施步驟
(一)發布公告
2022年12月上旬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發布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6日17∶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段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工作回避的崗位。
2.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報考者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2年度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比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比選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
4.按干部管理權限,報考者將《比選報名表》報工作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者將審核蓋章后的《比選報名表》(pdf格式)發送到指定郵箱(見崗位表),不接受傳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需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繳納筆試考務費7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17日17∶00,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完成報名確認后,于2022年12月21日9∶00-17∶00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7.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最低開考比例的,一般相應減少比選人數或取消開考。取消開考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名,放棄報名且已繳費成功的給予退費。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為一科,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文字綜合知識等,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2.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2023年1月上旬左右,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筆試成績。
(四)面談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比選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進入面談和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入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本環節。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成考察組與被考察對象面談和進行全面考察(包括資格復審等)。根據面談考察和考試情況,結合崗位要求,按照1∶1比例提出擬錄用人選。無合適人選則不錄取,取消該計劃。
(五)體檢
組織入圍人選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談考察情況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調訓
1.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擬調動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調訓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擬調動人員所在單位發送調訓函,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到擬調入單位調訓3個月。調訓期滿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調訓期內表現不合格的,取消比選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七)調入人員聘用
綜合考慮調入人員原職務職級、專業技術職稱和崗位空缺情況,按照崗位聘用有關規定聘用到相應崗位。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比選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查實,取消比選資格。
(二)比選過程中,有關通知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公布或電話通知本人,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和保持所留電話暢通,考生凡未按要求參加任一環節工作,即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環節資格,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本次公開比選最終解釋權歸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職位咨詢電話:
0471-6611722(綜合保障中心)
0471-6286363(宣傳中心)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
0471-6601702、6601168、6600198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綜合保障中心、宣傳中心公開比選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