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山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2〕347號)精神,及省、衢州市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3年江山市計劃考試錄用74名公務員。其中從我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共青團浙江省委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12名,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2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或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
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
衢州人才網(網址:www.qzrcw.com)
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jsrsj.gov.cn)
江山信息網(網址:www.21js.com)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部門和鄉(鎮)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3年1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放寬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省外生源(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3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學位證書)。
2、市、鄉兩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職位的范圍和對象為: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任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離崗的,3年內報考公務員享受在崗人員優惠政策。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我市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滿3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鄉鎮(街道)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錄取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應屆畢業或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并已退出現役的人員。
5、截止到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種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定十三種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系統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
2、報考各級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要求法律專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見附件)。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崗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
5.報考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2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7年1月4日至1995年1月4日期間出生)。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3年1月4日。
7、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方式和程序
今年我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仍采取按單位按職位考試的辦法進行。
(一)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3年1月4日0時—1月10日24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月7日0時—1月10日24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自動更新數據1次。
2.資格初審
時間:2013年1月11日0時—2013年1月16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3年1月17日0時—1月20日24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22日24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3年1月17日0時—1月27日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加入銀聯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3年3月10日9時—3月16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陸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