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鳳陽縣檢察隊伍建設,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促進干部交流互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擬從全省公務員公開選調檢察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和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直接調任的方法進行。
二、選調范圍及名額
面向全省選調檢察人員4名。
三、選調條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男性(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務員身份,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稱職以上,且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驗;
4、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法律或相關專業;
5、有基層工作經驗、從事法律工作、通過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者或已具有法官、檢察官資格的優先;
6、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不得選調。
四、方法步驟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考察、研究決定等程序進行。可根據報名情況足額擇優選調,也可缺額擇優選調。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3年1月6日至1月16日。
2、方式:以現場報名為主,也可采取傳真報名方式。
3、地點: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鳳陽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聯系電話:0550-6727401;傳真號碼:0550-6731245。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檢察官任職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原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鳳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一份。
(二)資格審查
由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察
由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察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選調對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四)研究決定
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選調初步人選,報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550-6727401;
監督舉報:
鳳陽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電話:6737105。
附件:
1、鳳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人員職位簡章
2、鳳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檢察人員報名表
鳳陽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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