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2016年公開選調公辦在職教師簡章
經縣政府批準,計劃從全縣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隊伍中公開選調部分優秀教師充實到泗洪姜堰實驗學校、泗洪第二實驗學校任教,現將選調簡章公布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崗位
(一)泗洪姜堰實驗學校46名,其中面向全縣小學選調教師20名,面向全縣初中選調教師26名,具體崗位如下:
1.小學部學科教師:語文7名、數學7名、英語4名、體育1名、音樂1名。
2.初中部學科教師:語文7名、數學7名、英語4名、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1名、生物2名、體育1名。
(二)第二實驗學校5名,面向全縣小學選調3名,面向全縣初中選調2名,具體崗位如下:
1.小學部學科教師: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
2.初中部學科教師:英語1名、物理1名。
二、選調范圍
全縣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年齡要求:①農村學校教師: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城區學校教師: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有選報學科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教齡滿3年及以上(2013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3)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4)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選調形式
適崗評價及面試(現場演課)。
五、選調程序
(一)公布選調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泗洪網向社會公布選調信息(含選調簡章、考察標準等)。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7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逾期一律不得補報)。
2.報名地點:泗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原則,各校要宣傳到位,不得隱瞞政策或阻撓教師報名。
3.提供材料:考生按照《泗洪縣2016年公開選調公辦在職教師材料目錄》(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各級各類獎項及榮譽表彰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現場驗核審核人簽名后退回)等相關材料,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張。
4.資格審查:報名時,由所在單位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泗洪縣教育局對報名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5.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調崗位數2倍的崗位,報泗洪縣人社局批準后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不再補報。
本次公開選調各環節的考試(含適崗評價、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三)適崗評價及面試
1.適崗評價
由泗洪縣教育局根據考生年度考核等次、教育方面的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情況,采取百分制進行適崗評價,確定適崗評價成績。適崗評價的辦法、標準于評價前在中國泗洪網上公布。
2.面試
適崗評價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泗洪網公布適崗評價成績,并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現場演課形式進行,現場演課時間為20分鐘。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按適崗評價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地點以中國泗洪網上公布的通知為準。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泗洪縣教育局和用人單位按照本簡章確定的選調條件對擬選調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6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中國泗洪網公示。公示時間七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被檢舉且經查證屬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綜合成績在本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對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調工作接受縣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選調的各個環節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項,一律在中國泗洪網發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并相互轉告。
咨詢電話:0527-86239269、86308096
監督電話:0527-86228940
附件1:泗洪縣2016年公開選調公辦在職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2:泗洪縣2016年公開選調公辦在職教師材料目錄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