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蘇州高新區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簡章
根據《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中小學教師招聘管理辦法》(蘇高新辦〔2008〕151號)、《關于印發《蘇州高新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備案制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虎府規字〔2016〕5號)有關規定,經蘇州高新區管委會批準,2016年蘇州高新區所屬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90名。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蘇州大市生源大專及以上畢業生(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
2.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5年蘇州大市生源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按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須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
(四)學歷條件為大學本科及以上且具有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在職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社會在職應聘人員,須具有兩年以上幼兒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作為工作經歷),且戶籍須在蘇州市區;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社會在職應聘人員,須具有一級教師或二級教師職稱,不限戶籍。
(五)特別說明
1.年齡按照周歲計,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2.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在蘇高校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區戶籍。
3.招聘崗位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6年6月30日前,在教育教學崗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前。
(六)招聘單位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四、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現場資格審核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通過網絡進行,報名人員在蘇州高新區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snd.gov.cn/wjj/)上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網上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30日。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報名。
(二)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7月1日下午1:30~下午4:00。
地點:蘇州高新區實驗初級中學(蘇州高新區金山東路76號)
(三)現場資格審核程序
1.報名者信息確認:報名者自行網上打印填報好的《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登記表》上相應位置粘貼一寸近期照片,并簽字確認,在上述規定時間帶至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2﹒資格初審。報名者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經招聘單位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將《登記表》交招聘單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者需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需按順序排列并裝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生證;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碩士畢業生另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⑦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在《登記表》上,另一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崗位)。
(2)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的2015年蘇州大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⑦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在《登記表》上,另一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崗位)。
(3)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歷(學位)證書(前后學歷);④應聘崗位所需的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等各類相關資格證書;⑤各類獲獎證書;⑥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⑦個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證件照2張(一張貼在《登記表》上,另一張在背面寫上姓名和報考崗位)。
2.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相關材料。
3.本次招聘筆試設開考比例為2: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實際報考人數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5、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6.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招聘考試
(一)考試形式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試教和面試。
1.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2:1的比例確定取得試教資格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試教人選。
2.試教:試教(含加試技能)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應聘者達到合格分數線后,按照筆試分數占50%和試教分數占50%合計總成績,從試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2: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面試內容為基本素養及基本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合格者,按筆試、試教總成績占60%與面試成績占40%合計考核總分,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總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
考核總分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復審合格后,于2016年7月5日下午1:30~4:00,帶好本人身份證原件到蘇州高新區實驗初級中學(蘇州高新區金山東路76號)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日期:2016年7月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并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試教、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次招聘實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需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逾期不參加體檢的,取消其擬錄用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政審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錄取資格。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辦理聘用手續前,因應聘者體檢、政審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招聘單位也可以決定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蘇州高新區教育局網站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取等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合同》。社會在職應聘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辦理與原單位的合同解除手續。因應聘者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錄取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68750711。
十、本《簡章》由蘇州高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8751657。
附件:2016年蘇州高新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xls
蘇州高新區教育局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2016年蘇州高新區教育局公開招聘幼兒園備案制教師崗位簡介表 | ||||||
崗位代碼 |
類別 |
招聘人數 |
開考比例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01 |
應屆生 |
50 |
2:1 |
大專及以上 |
學前教育 |
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
02 |
在職教師 |
40 |
2:1 |
本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