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無錫市錫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6號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育事業高位均衡可持續發展,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8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專業等要求(詳見附件1);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現在職的編內外教師在報名時須具有與報考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業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2014、2015年未就業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優秀本科畢業生(在校期間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獲得學校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或國家級綜合獎學金;②校級“三好生”;③校級“優秀學生干部”;④校級“優秀畢業生”)。
(3)2014、2015年未就業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
(4)現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各類中小學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
(5)在各類中小學任教三年及以上的在編在職教師(需原單位同意報考),限無錫市戶籍(含高校入學前為無錫市戶籍和現為無錫市戶籍)。
7、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的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業和2016年特殊教育專業師范類畢業生,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2)現在教育行政部門、殘聯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康復中心任教的非在編教師(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有教師資格證書,一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特殊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3)教育行政部門、殘聯或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康復中心的在編在職教師(需原單位同意報考),無錫市戶籍(含高校入學前為無錫市戶籍和現為無錫市戶籍),有教師資格證書,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特殊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8、報考中職教師崗位的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業和2016年中職系列相應專業的畢業生。
(2)現在無錫市(含江陰、宜興)各類中職學校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
(3)在各類中職學校任教三年及以上的在編在職教師(需原單位同意報考),限無錫市戶籍(含高校入學前為無錫市戶籍和現為無錫市戶籍)。
(4)在企業工作一年及以上(以聘用合同、繳納社保為準),并具備報考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資格條件。
9、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⑴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⑵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⑶參加非法組織的;⑷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詳見無錫市教育網《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二)筆試
由無錫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具體要求詳見無錫教育網《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考生第一階段筆試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第二階段面試的人員(同分跟進),并將結果進行公示。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前,通過筆試考核的應聘者攜帶相關材料到錫山區教育局進行現場資格復查,逾期未將材料送審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及安排在錫山教育網公示)。
應聘者提供的證件和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與聘用資格。
2、資格復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2016年無錫市錫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普通話等級證書,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
(2)2014、2015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
(3)獲得國(境)外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相應材料。
(4)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的編外教師需提供《2016年無錫市錫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職稱證書、與聘用學校簽訂的合同(截至2016年8月31日滿一年及以上)、社保繳納憑證等。
(5)具有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的在編在職教師需提供《2016年無錫市錫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整本)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參加工作時間在2013年9月1日前)等。
(6)擬取得教師資格的考生須提供師范類專業證明或參加教師資格國考筆試、面試有效期內的合格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認定國考試點省份申報者提供)或各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教育學或者心理學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國考未試點省份申報者提供)。
(7)其他相關材料。
3、咨詢電話:0510-88701596、0510-88200413,聯系人:張老師、黃老師。
(四)面試
由錫山區教育局組織安排,形式以說課為主。由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進行評分。課題和說課順序在面試當天抽簽確定。面試時間、地點以錫山教育網上公告為準。
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考核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根據考核的總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末位出現同分,則取面試成績高的;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體檢由錫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參加錫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察,錫山區教育局根據應聘者考察情況,作出是否錄用決定。
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考取公務員、研究生,未取得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等原因,取消錄用資格,導致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三、公示與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
2、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進入事業編制。考核不合格者,試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終止,個人自主擇業。
取得聘用資格的考生在2016年7月底前辦理報到手續時必須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應聘中職學校專業教師、實訓指導教師崗位的,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最遲于2017年12月底前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的教師實行區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員必須服從錫山區教育局安排。
四、招聘考務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本次招聘的人數、崗位、資格條件、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以下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無錫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筆試成績僅在無錫教育網上查詢。面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僅在錫山教育網上公布。
無錫市教育網:http://www.wxjy.com.cn
無錫市錫山教育網:http://www.xsjy.com.cn
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ishancity.gov.cn/zgxs/WebSite/Rsj.aspx?DeptCode=002016
本公告由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8701596、88200413
五、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錫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8214281
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紀委:0510-88700983
無錫市錫山區紀委:0510-88702356
附件:1.2016年無錫市錫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無錫市錫山區教育局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