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蘇教規〔2016〕1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經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太倉市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6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1.太倉市生源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3.教育部部屬師范類院校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四)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2016年太倉市生源專科、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按2017年應屆畢業生資格條件報考。2016年1月1日后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
(五)應聘者畢業專業必須與報考學科限定專業一致。
(六)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前教育學科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七)持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最遲在2017年上半年取得)。
(八)《2017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中對招聘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附件《2017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四、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信息采集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網上信息采集
1.時間:2017年1月18—24日8:30—15:30。
2.方式:報考者登錄“2017年太倉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 http://www.tcedu.com.cn/ 首頁鏈接),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報名者需同步發送 附件:2017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電子報名信息表至tcsjyj_zp2017@163.com 發郵件!,以便進行信息比對。
3.有關要求:
(1)我市2017年新教師招聘實行按崗招聘的辦法。本次招聘崗位見《2017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崗位,選定后其筆試、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報考信息。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后,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3)定向招聘崗位只針對符合相關條件人員,其余人員報名無效。
(4)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5)網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報名表,并于現場確認時上交。
(6)報考者應確保在信息采集時間截止前提交報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個人網絡問題未成功提交報考信息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現場確認
1.時間:2017年2月8日8:30—15:30。
2.地點:太倉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揚州路99號)。
3.有關要求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③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④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或證明;⑤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2)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手續的太倉籍2016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⑦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3)歸國留學人員,須出示本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戶口簿);③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④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⑤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4)應聘者本人必須到現場確認,如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到現場確認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者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2017年太倉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3.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4.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各學科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各學科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時以該平均分作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
國家免費師范生和江蘇省免費幼兒師范男生按有關規定進行定向招聘,報考者選擇特設崗位后采用面試考核的方式。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我局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的考試費用包括筆試費100元/人和面試費100元/人兩項(享受城鄉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經審核確認后減免)。
招聘考試具體流程如下:
(一)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者經資格審定合格并辦理筆試相關手續后,于2017年2月17日(周五)9:00-16:00到太倉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揚州路99號)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領取,復印無效),同時繳納筆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
(二)筆試
1.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日期初定為2017年2月18日(周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 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課程改革、學生管理等)和相關學科內容。
3. 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領取面試資格證
參加筆試的考生可從2017年2月21日(周二)起登錄網站(網址: http://www.tcedu.com.cn/)查閱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取得面試資格者于2017年2月24日(周五)上午到太倉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揚州路99號)領取面試資格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領取,復印無效),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逾期不予辦理。
(四)面試
面試初定于2017年2月25日起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面試以考察擬任學科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為主,以試講為主,部分學科考察專業技能。
其中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增考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共分四個項目:繪畫、鋼琴彈唱、舞蹈、模擬上課。繪畫、鋼琴彈唱、舞蹈和模擬上課均現場公布繪畫主題、彈唱曲目、舞蹈音樂和上課主題,除繪畫外其余三項內容共準備30分鐘。正式測試時繪畫時間不超過30分鐘、彈唱時間不超過2分鐘、舞蹈時間不超過2分鐘、模擬上課10分鐘。四個項目總分各為100分,各項目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面試總分(100%)=繪畫(按占比20%計)+鋼琴彈唱(按占比20%計)+舞蹈(按占比20%計)+模擬上課(按占比40%計)。
面試分數以百分制計,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相同的,則由主管部門另行安排加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除定向招聘教師外,其余被錄用的新教師統一實行預分配及服務期制度,由太倉市教育局先統一預分配工作2至3年(含見習期1年),再由太倉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區鎮學校任教(服務期至少5年)。見習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自謀職業。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53521537。
十、本《簡章》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3531169。
太倉市教育局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