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及面試、課堂教學能力考核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的相關要求,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考新教師的筆試工作以及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的專業技能考核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選確定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員中,根據權重(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由常州市教育局統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考生名單詳見(附件一)。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到常州市教師發展中心(勞動中路105號,朝陽中學內)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該學科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519—85582354,聯系人:吳老師。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空白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推遲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3)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16日)。
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本科及以上英語專業畢業的人員或者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有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證書要求的崗位時,不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四、面試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報名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意向,憑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同意面試”證明,到招聘學校報名參加面試考核和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考生報名時不得變更筆試報考學段及學科崗位,多個學校同一天進行面試的,考生僅能報名參加其中一個學校的面試。
招聘學校、崗位以及面試、課堂考核詳見附件二:《2017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面試及課堂考核安排表》